炎陵县:强化“三方责任”,推动建立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2023-06-09作者:信息来源:
为进一步消除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近日,炎陵县围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强化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为着力点,推动建立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的新格局。
一是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学校食堂分层分级包保,由县级领导包保B级学校食堂,乡镇领导包保C级学校食堂(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发现问题当场交办。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纳入社区网格员工作内容,逐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网格化体系,做到定时排查、及时发现、限时整改。同时,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强化辖区食品小摊贩的管理,规范食品小摊贩备案登记手续并加强日常检查。
二是强化监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整治,经常性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摊贩、小餐饮监督检查,严格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重从严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城管部门根据要求对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食品小摊贩进行清理和整治,划定校园周边100米以外食品小摊贩可经营区域。县食安办依据各方责任在城区学校周边设置食品小摊贩禁售区域管理责任公示牌,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人。
三是强化主体责任.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陪餐制度、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等,并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公共安全教育体系,设立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和营养教育,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下一步,炎陵县将继续完善、优化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推动“三方责任”同步落实,形成闭环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