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0-09-21作者:信息来源:
近日,攸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水产品经营者及餐饮服务单位,并对被检单位提出四个要求:一是杜绝采购、加工、经营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二是经营者字号名称、招牌、菜单中不得含有“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河鱼”“水产”“渔港”“捕捞”等字样,出现上诉字样的应主动更名整改;三是不得在媒体平台上发布出售、购买、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广告;四是不得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的作为噱头营销,不得对商品来源、质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不正当的竞争。
此次行动中,发现个别水产品经营者及餐饮服务单位的招牌、菜单中存在“河鱼”“水产”“捕捞”等字样,对存在上述问题的经营户,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经营者及时更名整改,并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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