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

发布日期:2020-08-10作者:信息来源:

近日,天元区对辖区内非法渔获物的市场交易、加工、虚假宣传及非法捕鱼工具的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斩断违法交易链条,确保达到非法捕捞渔获物“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的目标

7月31日,天元区副区长蔡滔与泰山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一道,对天纺农贸市场水产区域、周边水产专卖店、湘江风光带餐饮店开展检查和现场执法。 在天纺农贸市场,有河鱼专卖店的店子正在经营,其经营范围包括野生年鱼、洄肚鱼、水鱼及各种野生鱼。在财富湘江小区附近的河边,老渔船河鱼店的招牌也格外显眼。对巡查中发现的这些问题,执法人员耐心跟经营者讲解政策,要求其立即整改到位。

目前,天元区部分经营户已经开始整改。上周,对辖区内注册的经营主体开展网上巡查,全面摸清现有餐饮、水产品销售企业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捕捞”“江鲜”“水产”“渔港”等字样的餐饮、水产品销售企业等市场主体底数,对查出的8家经营主体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同时,严格市场准入,对新申请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水产”“渔港”等字样的经营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把关。

   另外,天元区市场监管局还通过实地走访检查,加大对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商超、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排查和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入市销售,严禁采购、加工、经营非法捕捞渔获物,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渠道。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经营者,责令其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坚持做到发现一家,完善一家,提高一家,确保主体责任落地落细。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经营主体门牌、招牌涉及“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违规内容的整治工作。同时,天元区市场监管局还将对网络销售、广告监管等严格监管,对违规行为严格稽查,依法从重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