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4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9-15作者:信息来源:
谭光辉、王贵义、吴赛花、赵正权代表:
你们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45号建议《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村居民身心健康的建议》收悉,各位代表所提建议对我市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极具有建设性,感谢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转发了《湖南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为期3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2023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2023-2024)》;通过这几年的努力,有效地规范了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提高了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切实提升了农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5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更是被纪委监委列入全国集中推进的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内容之一。4月29日,市食安办会同驻局纪检组组织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印发了《株洲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市开展为期1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小摊贩、生猪家禽定点屠宰场(厂)、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农村食品集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农村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者为重点整治对象;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目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具体做法是:
(一)宣传教育方面
一是积极开展宣传引导。今年“3·15”活动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至5月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开展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活动31场,发放宣传手册、资料3000余份,发布相关新闻报道11篇。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共印发宣传资料 15000 份,开展各类培训 24 场次,累计指导培训 1000 余人次。二是曝光典型案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典型案例,通过公开曝光违法案例和违法企业名单,揭露假冒伪劣食品制售违法犯罪行为,震慑违法者,警示食品生产经营者。
(二)监督检查方面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教育、农业等部门,对农村地区的食品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摸底检查。至5月底,全市共检查生产主体219家次;检查食品销售主体1649家次,其中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388家;检查餐饮服务主体1108家次,其中校园周边餐饮经营者230家;检查农贸(集贸)市场155家次;排查违法线索86条,排查发现问题378个,完成整改问题348个。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关于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校园食品、假劣肉制品违法线索的公告》,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截至5月底,全市共办理农村地区投诉举报206件。
(三)案件查处情况
截至5月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查办案件81起,发布典型案例3起,收缴假冒伪劣食品6.785公斤,罚没金额166138.05元。全市公安部门在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中,共侦破涉假劣肉产品刑事案件1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4人,移送起诉20人,涉案总金额1500万元,其中追缴赃款56.25万元。2024年,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侦办的“8.26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列入全国假劣肉产品专项行动七大典型案例。今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案件 13 件。
(四)食品检验检测方面
近年来,财政部门坚持保重点、优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积极安排食品药品、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检等市场监管领域专项经费,为加强农村食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村居民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撑。同时,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争取中央、省级各类专项资金,解决农村食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管资金紧缺问题。通过统筹各级财政资金,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公安、教育等部门协同,全力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全链条的资金衔接。
今年,市市场监管局启动了智管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目前完成快检20371批次;开展“你送我检”活动14场,接收市民送检122批次;参与“神龙庙会”、职业技能大赛等重点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抽检869批次;对出现的不合格产品均实现100%闭环处置。从今年3月开始,市市场监管局安排市食药检所对农村范围内的食品进行专项抽检,全年计划300批次,目前已完成抽检116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5批次,糕点14批次,粮食加工品2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饮料8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调味品4批次,酒类7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6批次,罐头1批次,豆制品3批次,餐饮食品2批次,乳制品1批次;已出检验报告84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分别是食用农产品鸡蛋1批次和粮食加工品中大米1批次,已交办给县市区局开展核查处置。
3月7日,市公安局正式运行食品药品快检实验室,通过对农村集市肉类、粮油等品种进行高频抽检,目前累计抽检食药样品113批次,问题发现率从2%提升至10%,支撑破获案件3起,打掉犯罪团伙5个,涉案金额超1500万元。
市农业农村局全方位开展主要农产品定量监测,今年全市共完成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定量监测 6800 批次,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 98% 以上,精准掌握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为风险预警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大力推进胶体金速测技术的应用,在醴陵市、渌口区、攸县、茶陵县、炎陵县 5 个县市区开展胶体金速测 11000 批次,严格执行重点问题农产品上市前批批速测制度。通过加大监测力度,对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全面防控,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隐患,切实保障了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守护了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打算
(一)强化工作督查。市食安办将组织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各县市区农村地区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及时发现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问题隐患并跟踪问效,确保不留问题死角。
(二)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曝光一批农村地区违法经营主体。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建立“同步上案”机制,对农村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快速响应,联合开展溯源打击,查办一批行刑衔接、拘留处罚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三)积极宣传引导。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等宣传活动,提升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净化农村食品消费市场环境。引导农村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和健康理念,倡导社会各界参与举报农村地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今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制度化,切实保障农村地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