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10106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2-08-26作者: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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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市监〔2022〕47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10106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李征石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体系,助力打造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单位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一、近来我局在冷链物流方面相关工作情况

(一)推广应用湖南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

2021年3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了“湖南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以下简称“湘冷链”系统),“湘冷链”系统实行系统“首站赋码”管理,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凡在省外采购进口冷藏冷冻畜禽肉类、水产品、水果、乳制品等并运入省内销售,在“湘冷链”中上传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等追溯数据,并使用“湘冷链”为相关产品按批次进行追溯码赋码。在湘销售、流转的各个环节的进口冷藏冷冻畜禽肉类、水产品、水果、乳制品等,本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可通过扫码方式便捷上传产品收发货等数据。消费者亦可通过扫“湘冷链”系统二维码,查询到进口冷链食品的产地、供货商等相关信息。

“湘冷链”系统上线之后,我局积极推动“湘冷链”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就“湘冷链”系统的操作开展培训18次,开展各类督查15次,一年以来,随着“湘冷链”系统的推广运用,我市已基本完善了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市面上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均可以在“湘冷链”系统追根溯源。至2022年8月底,我市“湘冷链”系统累计注册企业2402家,发放溯源码97960张,流转进口冷链食品4792批次3493吨。

(二)建设株洲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面对国际国内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严峻形势,加强进口冷冻食品的监管,根据国家市场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和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发〔2021〕101号)以及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快推进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工作的通知》(湘肺炎防指〔2022〕1号)的文件精神,要求我市建设进口冷链是食品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统一消杀、统一检测。

今年以来,由我局主导牵头,在株洲城发集团农产品公司的冷链物流园建设了株洲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该工程4月份启动,5月初开始建设。工程建在株洲市农产品智慧冷链物流园5#水果交易大棚内,占用场地约3000平方米,其中冷库仓储区域200平方米,车辆等待区域500平米,货物消杀作业区1200平米,场地办公,休息区300平米,进出场专用通道800平米。冷库容量700吨。。

至2022年8月份,我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累计入仓进口冷链食品84批次合计1067吨。进口冷链食品集中仓的建设,为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提供了集中消杀、集中检测的核酸检测物流贮存场所,有效的阻断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输入风险。

(三)履行对冷链物流企业的监督检查及行政指导职责,有效保障了农产品冷链物流环节的食品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对冷链物流企业的监管

进一步加强对冷链物流企业食品安全的监管。督促冷链物流相关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冷链物流企业作为受托方,负责贮存运输质量安全管理,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或标签标示要求贮存、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加强贮存、运输过程管理,确保冷藏冷冻食品贮存、运输条件持续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并按照要求定期测定并记录冷藏冷冻食品温度。冷链物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台账记录,应留存委托方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如实记录委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委托贮存、运输的冷藏冷冻食品名称、数量、时间等内容;冷链运输企业还应当如实记录收货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运输时间等内容。鼓励冷链物流企业采用更高标准保障冷链物流食品安全。

(二)加强对冷链物流企业的业务指导

对冷链物流企业提供更多的业务和技术指导。一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组织食品安全技术性机构与冷链物流企业开展交流,对农产品的保鲜、运输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指导服务。

(三)积极建议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统筹和升级

融入信息化顶层设计思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依托现有的“湘冷链”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平台等相关信息化监管平台,配置安全、实用、高效、易维护的基层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冷链物流监管信息化水平。同时,向上级建议完善现有平台功能,增加生鲜农产品智慧监管的功能,鼓励指导主体责任企业建立自己的风险监测和管控系统,更好的履行社会共治责任。

 

承办负责人:赵必成

承  办  人:禹  意

联系电话:0731-28682357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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