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10102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2-08-22作者:信息来源:
A类
公开
株市监〔2022〕42号
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10102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立志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可降解塑料制品在株洲城区使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就加快推进可降解塑料制品在株洲城区使用有关问题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塑料禁限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市质监〔2021〕24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湘市监办发〔2021〕67号)、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株洲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规定,按照现有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认真部署,迅速行动
为确保整治到位,我局印发了《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明确整治重点,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开展整治行动。并于2022年7月召开株洲关于召开株洲市产商品风险监测及示范超市创建培育交流会,会议邀请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科科长谭智勇向商超企业介绍株洲市“禁限塑令”有关工作及要求。
二、开展约谈,压实责任
为进一步压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6月23日,我局邀请市餐饮协会、大中型餐饮企业代表9家举办“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约谈会。会上传达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听取了行业代表关于开展“禁塑”工作的各种堵点和难点问题;对如何打通“痛点”,做好“禁塑”工作各方集思广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会代表均表示将克服困难,积极做好“禁塑”工作。
三、强化抽查、严格执法
一是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将塑料膜(袋)、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等塑料制品纳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目录和执法计划,结合年度抽查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生产和经营领域,深入开展聚乙烯农用地膜、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企业实施跟踪抽查。截至目前,已抽检完成30批次塑料相关产品,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对重点企业、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形成闭环管理。
二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格按照明确的禁限内容、实施区域和实施时限,组织对塑料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执法,对销售环节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并向生产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截至目前,共下达整改意见书4份,移送案件线索2个,立案3起,所有线索、案件均在依法办理中。
四、广泛发动,全面宣传
为广泛宣传,我局组织各县市区局开展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到各超市、药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各大销售领域广泛宣传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二是积极帮助生产企业转变思想,改变生产线,一企业现已主动停止塑料制品生产,改为生产纸制产品。三是会同地方广播电视台树立生产企业典型,广泛宣传全降解材料。
接下来,我局将持续保持塑料禁限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检查,引导生产者、消费者生产、使用可降解塑料习惯。
承办负责人:易 庆
承 办 人:陶宇翔
联系电话:0731-28689512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