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09507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1-05-24作者:信息来源:
B类
公开
株市监〔2021〕43号
关于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095079号
提案的会办意见
株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刘永忠委员提出的《推行“保险+服务”模式,创新城市电
梯管理工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单位协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近年来,我市持续强化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全市电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安全态势总体平稳。电梯使用环节多年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到2020底,全市电梯在册数突破2万台,其中在用电梯18759台,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155台。老旧电梯数量每年以10-15%数量递增,登记备案的电梯维保单位70家,涉及使用单位(含个人)4000余家。
一、主要工作
1.压实安全责任。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使用单位严格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电梯日常使用管理。同时实施电梯维保单位备案管理,通过备案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管理,有力杜绝电梯维保挂靠、发包等违法行为。
2.加强监督管理。一是新安装、改造后的电梯必须经省特检院株洲分院监督检验合格,依法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后才能投入使用。二是对在用电梯开展不定期的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进行。三是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公共电梯的监督检查。四是严格依法查处电梯违法行为。五是积极处理电梯投诉举报。六是开展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对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开展专项检查、安全评估,督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电梯进行更换。
3.配合电梯加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一是在立项和征求意见阶段提前参与并主动对接,全力做好服务工作,杜绝投入使用后由于安全责任不落实,出现电梯安全隐患。二是要求省特检院株洲分院主动联系电梯建设和安装单位,全程跟踪,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立即整改到位。三是加大服务力度,开通“绿色通道”,缩短加装电梯开工告知、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时间。
4.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市委市政府将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纳入2020年度“民生100工程”项目,目前已建成并试运行,待市政府统一安排坐席后正式投入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市电梯数量增加,电梯安全管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一是电梯投诉仍然居高不下,成逐年增加的趋势。二是电梯维保市场无序竞争、低价竞争。三是安全主体责任难落实。四是电梯维修难,少数电梯带病运行。
三、措施和建议
1.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管,提高电梯维保的有效性。对电梯维保单位实行备案管理,开展对维保单位的考核,对不能持续满足资源条件,维保质量不达标的责令退出本地市场。依托株洲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对电梯维保作业过程实行全面管控,在全市实行无纸化维保,实行动态管理。
2.相关部门要在政策上规定,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要有一定比例用于电梯的维修,超过后再动用维修资金。解决因动用维修资金物业与业主长期扯皮,担误电梯的维修,造成电梯带病运行,打通政策瓶颈。
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18〕62号文件和省市场监管局湘市特监设〔2019〕270号文件的要求,在全省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已于2020年9月1日开始,正式启动了此项工作,目前正在稳步推进。此项制度目的是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预防机制,提高公共安全的保障水平。根据业主自愿原则,也可选择其它电梯商业保险。
4.本提案提出的《推行“保险+服务”模式,创新城市电梯管理工作》,我市相关部门计划在住房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引入电梯“保险+服务”机制,解决电梯维修难的问题,我局将全力配合,大力支持。但宁波推出的电梯“保险+服务”模式试点已进行了多年,一直未能在全国推广。我市在制订相关政策和方案时,务必考虑我市维保费用低,市场竞争激烈等实际情况,抓好试点,积累经验,再在全市推行。
承办负责人:肖阳伟
承 办 人:刘立新
联系电话:28689511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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