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094014-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12-23作者: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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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

株市监〔2020〕49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094014-2号

提案的答复

 

周文军委员:

您提出的《进一步支持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收悉,感谢您对株洲市生物医药产业链发展的关心。经我局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现状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部门相关政策的支持引导下,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形成了集化学制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健康康养为一体的相对完整的生物医药产业链。目前,我市现有医药企业1524家,从业人员1.7万人,其中生产企业40家;药品流通企业1484家。2019年,我市医药产业实现生产总值64亿元,同比增长10%。

二、关于加快落实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的建议


1.编制产业发展规划。2018年我市已着手编写《株洲市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牵头单位为“株洲市生物医药产业工作小组”,原市经信委科技与投资规划科。目前,生物医药产业链办公室正在委托湖南工业大学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编制2020年生物医药产业链行业发展蓝皮书,将为下一步我市生物医药发展指明方向。

2.成立产业链链长办公室。2020年初市委成立“生物医药产业链”新的领导班子,由市委领导亲自抓落实,链长办公室实行“双主任制”,由荷塘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管领导互相配合、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5月,我市先后成立了市生物医药产业协会和生物医药产业链企业联合党委,形成“链办与企业联合党委办、产业协会秘书处”联合办公的三方联动、同频共振工作机制。

3.加强产业核心区建设。我市目前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方向是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做大做强现有优势产业链。积极推进金山工业园生物医药健康产业核心区建设,在金山工业园建设我市生物医药健康产业聚集区。重视中药原材料的生产,支持茶陵、炎陵等主要中药材产区建设标准化中药材种植基地;把化学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提上议程,联合环保部门、医学高校共同规划园区建设,争取在2025年实现化工原料药的园区化生产。

三、关于鼓励企业创新升级的建议

1.创新药品产品方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埠生物医药企业创新药品产品有关奖励。生物医药企业创新药品研发生产,市政府从加强知识产权转化、促进知识产权资本化等领域全方位奖励;生物医药企业创新科技成果研发转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科技成果,市财政择优对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100万元;对生物医药产业领域创新成果的企业或个人,其产品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均有1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金。瑞邦医疗器械公司2019年研发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2款高端产品,且为国内首次注册上市。

2.仿制药一次性评价方面。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何朝晖于2020年2月17日明确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医药生产企业一致性评价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上述文件要求,我市正在研究和落实以下几方面的政策举措:一是建立一致性评价“绿色通道”。二是鼓励第三方合同研究机构承接一致性评价项目。三是开展一致性评价企业信贷支持。四是加大对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的奖补支持力度。拟在全国第一个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一次性奖励300万,在全国前3个通过的品种奖励200万,通过的品种奖励100万;通过评价的品种减税3年,减税不低于20%。五是支持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开拓市场。六是支持通过一致性评价企业做大做强。2019年至今,千金集团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拉米夫定片”、“缬沙坦胶囊”4个产品先后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四、关于加快平台建设的建议

按照市政府办文件规定,企业创建各级技术中心、检测中心等各类平台,凡通过认定或创建的,凭正式发布或通报文件给予企业相应的一次性补助或奖励。我市不断通过依托龙头企业和高校实验室开展重大新药和创新型医疗器械的研制;同时,加强校企合作,依托学校的教育基地,为企业培养新型实用的专业人才。我市目前最大的生物医药健康产业科创平台是隶属于株洲千金药业有限公司的千金研究院,该院以9个省级以上创新平台为基础,坚决打造专业的研发队伍,引领企业可持续发展。

五、关于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为加快生物医药发展,推行并实施了一系列的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对食品、药品等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同时实施新药审批“容缺受理”;同时,新药申请人可以向专窗一并提出申请,由专窗一并受理,统一出件,一单速达,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

1.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分配机制。株洲市政府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今年制定并实施了《株洲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对在株单位新承担的国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和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等重大科技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市财政给予相应补助;鼓励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独立或联合在株设立科技创新平台。

2.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成果转化免责事项。按照市政府办文件规定,国有控股参股管理的企业等单位,对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免除其在成果定价中因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以投资方式实施成果转化的,对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牟取非法利益,但发生损失的情况,经主管部门组织评估审计机构审核后,不纳入单位资产增值保值考核范围,免责办理亏损资产核销手续。

下一步,株洲市将以项目建设年、温暖企业行动的“一活动一行动”为契机,加快生物产业发展政策研究步伐和顶层设计规划,出台更加优越的招商、人才、土地、科研、金融财税等方面政策和奖励,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感谢您对株洲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彭爱云       

    侯乐

 系电 话:0731-28687519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7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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