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6-30作者: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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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市监〔2020〕42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84号建议的

答复

 

樊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领域老人消费等权益的保护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经会商民政局、政府融办、医保局,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办理工作要求,经讨论研究,现对您提出的《建议》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关于社会养老保供给不足问题

2018年,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株政办发〔2018〕6号),对民办养老机构土地使用、税费优惠等进行了明确,并提高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设立民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岗位补贴,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

二、关于民营养老机构灰色操作问题

2019年开始,我市取消养老机构许可,新设立养老机构均向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申请备案,市、县民政部门重点做好事中事后监管。2019年,建立了市本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与各县市区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便于监管各县市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及各类老年服务对象。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在养老服务监管平台中建设了“安联网”,将城区主要养老机构公共区域的摄像头接入系统,方便对各养老机构进行监管。同时,着重做好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安全等方面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

三、关于频频暴雷、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2019年,我市根据国务院处非联、省处非办印发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方案》,结合“一非三贷”集中整治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重点摸排,9月份,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出台《株洲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整治工作方案》,“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基本要求,对辖区养老领域的重点机构、重点行为再次采取地毯式专项排查甄别出涉及养老领域风险线索20余起,市处非办先后将南方公司南华村保健品推销站、润和康复养老、浏阳博文养老、国康医疗、和盛园、枞汇联健康管理、广东老战士、爱之心、龙双实业、大漠蓝杞、鹤城医疗、航醇、顺祥、安家等14家涉老机构风险线索分别移送相关行政或司法部门处置。今年以来,通过市长热线、群众举报等发现安化云台山茶旅集团、众香国等4条风险线索后,市处非办及时跟踪关注、暗访调查,并将线索分别移送所在辖区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置。

对于那些经调查核实、不配合清退整改、情节严重的涉老机构,我市公安部门及时采取行动,立案调查,严厉打击。2018年至今已有明月湖、天佑慧真、奇山崌、大漠蓝杞、博文养老、颐和寿康、顺祥养老等7家涉老机构分别被我市和长沙、湘潭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据市公安部门透露近期我市将对另外6家涉老涉非机构立案查处,不断净化养老敬老社会环境,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为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积极履行宣传、发现和告知三大职责,以安全检查为手段,通过联合打非、公安等部门,督促整改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市民政局联合市打非办印发了打击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资料,在各养老机构、各社区进行张贴和发放。同时,印发了《株洲市民政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民政系统防范养老机构非法集资十条措施>的通知》(株民函〔2020〕17号),要求各县市区创新方式,通过电视台、公交车广告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并对辖区内已许可和备案的养老机构采取正面清单管理的形式,定期进行发布。在安全生产检查中,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涉嫌老年人的非法集资行为,发现线索,及时通过公函的形式抄报给市直相关部门,做到了互通信息、联合整治。

截至2020年6月2日,市市场监管局登记在册的养老服务企业16家,其中7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加强监管,引导民营养老企业健康发展

2017年我市获批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以来,已先后出台了《株洲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2018—2020年)》(株政办发2018〕5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株政办发2018〕6号)、《株洲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株政办发2018〕7号)等文件,为深入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截至去年底,我市“县市区有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街道(乡镇)有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有日间照料中心、小区有驿站”的四级养老设施网络覆盖率已达到90%,老年人普遍能接受到“一碗热汤”的养老服务。2019年,我市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系列行动中,各县市区均开通了12349养老服务热线,建立了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老年人及其家属可以通过拨打12349热线购买所需的养老服务(如助餐、助浴、助洁等),各县市区热线员接线后通过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派单给相应的线下供应商,通过线上派单、线下服务的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养老服务,解决老年人的吃饭、保洁等难题。

五、针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社会性问题

“针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社会性问题,建立健全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已明确提出要求探索建立,并将其纳入“十三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该项制度目前已在国内部分城市开展试点,我省在年初的全省医疗保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将选择部分地市试点开展。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意义重大,牵涉面广,今后,我市将按照省里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搭建资源平台,加强政府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管理制度,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市养老产业的发展,让人民群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关于针对老年人群,加大宣传,提高老年人防范意识问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加大防欺诈宣传的同时,重点对涉及非法集资等金融类广告进行了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主流媒体金融广告监管。要求市级主流媒体严格落实《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发布的金融广告从严审核、依法发布。对招商、投资理财、收藏、期货或者贵金属交易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要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对收益进行保证性承诺或暗示无风险。特别对涉及P2P网贷的金融广告严格把关,杜绝虚假可能引人误解的内容出现。

二是加强广告监测。市市场监管局依托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移动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和湖南省广告监测平台,互联网广告进行监测对发现的违法互联网金融广告线索分级分类进行处置2020年截至目前,我局监测互联网广告共1617条次,其中涉嫌违法金融广告5条次,均联系发布平台进行封号下架,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由违法金融广告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三是建立信息交流机制。通过主动与人民银行株洲中心支行对接,建立金融广告违法线索信息交流机制,齐抓共管金融领域广告监管。去年,人民银行株洲中心支行共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抄告43条金融广告违法线索,未发现涉及P2P网贷的虚假违法广告。

四是抓好金融行业落实《广告法》培训。去年11月,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22家持牌商业银行的分管副行长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广告法》及广告监管工作相关内容培训,强化了金融行业从业者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为从源头杜绝虚假违法金融广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将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构建全方位、常态化的宣传阵地,要重点针对老年群体制作播放一些形象化通俗易懂的动漫、小品、影视、微视等宣传品,运用典型案例,强化风险警示,引导老年群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尊敬的樊菁代表,您所提出的建议反映了当前我市民生领域值得关注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正如代表所言,随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而正规合法的国有、社区养老服务严重不足,导致一些不法分子钻国家政策空子,不择手段从老人身上敛财,如以“预定养老床位”名义,面向老年人办理会员卡、收取预定金或床位费;或以加盟、入股、投资养老项目,办“养老健身旅游基地”、建“医养结合老年公寓”等名义,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等等,养老领域已成为当前我市涉嫌非法集资投诉、上访、发案较多的行业领域。我们认为,您的《建议》所反映的问题客观真实、接地气,既分析了问题表现和原因,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是一份针对性很强的高质量建议,对于帮助我们做好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具有重要的价值。

 

承办负责人:曾民

   人:傅德利

话:28817438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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