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6-24作者:信息来源:
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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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市监〔2020〕37号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3号建议的
答 复
皮世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经我局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把产品安全宣传关的建议
现状:近年来,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四进”宣传活动,并发放校园版、企业版、消费版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万余份,举办参加种植、养殖业培训班10余场次,培训人数共计数千余人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农业局,每年组织两次农贸市场主办方进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通过广泛宣传培训有效提升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与主体责任意识,老百姓安全消费和合格农产品辨识能力。但近几年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要么是因消费者健康受损被曝光,要么是媒体采访调查被揭露,主动、及时的发现较少,这可以说是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个短板。面对数百倍甚至上千倍于监管人员的监管对象,监管部门不可能靠人力对一家家企业、一个个生产个体进行全天候监督,要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有力有效防治问题有很大难度。同时,新业态、新技术的出现,也让监管难度更大。比如,电商网站上卖表产品的虚拟商铺成千上方,这些商铺大多没有实体经营网点,监管难度更大。正因此,需要激发全社会的“主体意识”,让更多眼睛盯住、更多双手管住农产品质量。创新社会管理,本身就包括“社会协同”与“公众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需要引入多社会与公众的元素。
下步工作对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广泛存在,任何主体都无法单独应对,必须调动社会各类主体积极共治共享,实现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我调节的良性互动,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首先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宣传培训,按照“分级实施,三年轮训”的要求,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重点开展监管、检测人员常态化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部门监管监测能力。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追溯、应急、标准化、合格证等重点工作,加大企业各类师资培训,提升企业内部质量规范化管理能力、企业内检员检测能力和企业实施“两证加追溯”(农产品合格证、身份证和质量追溯)应用能力,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认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其次,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诚信自律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鼓励生产者安全生产、诚信经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倒逼企业珍惜声誉,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帮助消费者辨别产品优劣,促进良性市场竞争。同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强化社会共治的有效路径,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鼓励生产者、消费者等举报案件线索、行业潜规则等。
二、关于严把市场准入身份关的建议
现状:近两年,我们按照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化、农业生产标准化、产品质量追溯化的总要求,以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县一特”农产品生产企业、市县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营主体、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及“三品一标”规模生产企业为主体,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化一体”建设工作作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来抓,截至目前,获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农产品“身份证”管理项目建设示范县4个,全市入驻了国家溯源平台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129家,入驻省“身份证”平台企业175家、农产品409个。但从推进工作来看,当前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追溯的认知度不高,部分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追溯根本不了解;追溯产品和非追溯产品的价格差距没有拉开,优质不优价的现象比较普遍;参加追溯的主体付出了追溯成本,却未能获得较高利润,导致相关利益主体缺乏参与意愿。同时,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质量低。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充分记录和保存农产品生产源头的质量安全信息,是实现农产品信息查询和质量溯源的根本条件。但是现阶段以农户为主的信息记录者整体素质较低,客观上造成源头数据的质量难以保证。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城区范围建设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体系,覆盖了市区22家大型超市、48家农贸市场,其中城区内3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做到了全覆盖,检测项目涵盖有蔬菜农药残留、畜禽肉类水产品兽药残留、干货蛋类非法添加等检测项目,对于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第一时间督促市场主办方进行销毁,坚决杜绝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其中城区内农贸市场、超市2019全年年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批次23万批次,检测出不合格产品1165批次,食用农产品总体合格率为99.49%,下架销毁不合格产品8216.764公斤,切实保障食用农产品的食品安全。
下步工作对策:一是以“两品一标”、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地方特色农产品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突出抓好标准化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赋码标识和宣传推广工作。二是围绕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5大品类,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休闲农庄等规模主体为重点,鼓励小农户参与,实现合格证管理全覆盖。建立健全县域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加强宣传培训,指导督促生产者强化质量控制,出具合格证。三是强化部门协作,推动准出准入管理有效衔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强化检打联动,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批发零售市场查验合格证和凭证销售,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四是按照全国“一盘棋”的要求,以高风险农产品为重点,推广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落实追溯“四挂钩”机制。五是继续稳步推进食用农产品快件体系建设,严格确保“菜篮子”食品安全。
三、关于严把执法监管水平关的建议
现状:目前,全市66个乡镇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管站(或挂牌)和基层市场监管所,同时,在全市大型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和超市自检室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100个,加上已建立的1个市级、9个县级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全市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成。截至2020年初,规范化建设乡镇监管站47个,其中省级乡镇监管示范站24个。从乡镇农产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在农技推广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大部分采用“三位一体,一套人马”的运作模式,部分乡镇监管机构也因人少面广、专业检测人员不足、设备场地建设滞后和政府经费投入力度不大等问题,制约了日常监测和抽查监督工作的开展。在监管方面,2019年市农业局开展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23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8303家,共查处各类涉及农药质量问题、“瘦肉精”问题、兽药问题、假冒农资产品等问题共36起,涉及金额4.271万元,查处私屠滥宰相关违法行为10起。涉及金额3.55万元。2019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食品生产主体1492个,检查经营主体3370个,检查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99个,收缴假冒伪劣产品975.1公斤,取缔无证生产主体4个,取缔无照经营主体9个,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案件18件、货值4.54万元,罚没金额24.2万元,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3件、货值6.4万元,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5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55万元,组织开展各类培训157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594次。通过农村假冒伪劣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有效地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2019年度,市本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共完成4348批次,其中畜禽肉及副产品280批次、蔬菜2139批次、水产品274批次、水果类1359批次、鲜蛋200批次、豆类48批次、干货48批次,不合格83批次,食用农产品的主要问题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真菌毒素超标和重金属超标。根据抽检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抽检中出现不合格的责任单位进行了依法处理,并依法进行了公示。
下步工作对策:一是我们将统筹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进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乡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继续推进乡镇监管站“五个规范化”建设。力争2020年累计规范化建设乡镇监管站50个,争创省级示范站30个,探索星级评定机制,强化监管能力,提升管理水平。二是依托村两委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落实包片联点责任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兽药安全使用、标准化生产、合格证制度等宣传指导。推广应用快捷精准的快速检测技术、方法和设备,为基层监管提供支撑。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将其工资报酬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联动执法,采取日常监测和专项监测相结合、省市检测机构联动的监测方式,加大了抽检监测力度,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置,严厉打击农产品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行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建立失信“黑名单”。四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部门配合、上下联动,责任明确、无缝对接,形成一张巨大的监管网,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托底”;另一方面还要社会共同参与,采取有奖举报、鼓励公众和媒体监督等措施,解决监管部门“看不全、看不到”的问题,让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
承办负责人:赵必成
承 办 人:禹 意
联系电话:28682357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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