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6-09作者: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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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市监〔2020〕28号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74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杨冬发、李亚平、刘秋英、谢朋琼、侯清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全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是针对电梯在使用、维护、检查过程中因电梯事故造成电梯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株洲市电梯拥有量已达到18077台,其中住宅小区电梯占比70%左右,部分电梯故障频发,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公共安全。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充分发挥责任保险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功能,对于落实电梯相关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促进电梯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各方权益,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电梯责任保险之前没能在全市得到推广,一是缺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法律没有规定电梯实行强制保险,推行上存在较大难度;二是主体责任不清。电梯安全涉及电
梯制造企业、安装单位、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维保单位、检测机构、乘坐使用人等各类主体,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各主体责任有所规定,但各类主体对自己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可能面临的风险没有准确到位的认识,导致各方对电梯安全管理重视不足,不愿主动参与电梯责任投保;三是保险成本高。尽管电梯责任保险赔付率非常低,但是由于电梯行业缺少投保热情,同时因主体责任不明确,经常由政府为事故买单,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投保意愿普遍不强,电梯投保总量难以达到一定规模,保险公司对开发产品、推广保险的积极性不高。株洲市在2016年曾推行过电梯责任保险,具体由太平洋、亚太、平安等保险公司承保,采取的方式是物业方购买物业保险中包含电梯险,覆盖电梯台量在1500余台,由于上述原因推广程度不理想。
为推动我省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的实施,2019年12月15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湘市监特设〔2019〕270号),主要目标是制订全省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产品,健全事故预防、快捷理赔、费率调节等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多层次的特种设备事故预防机制,确保实现全省使用登记的在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有效促进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提高。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建立“政府推动、协会组织、市场运作”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模式。鼓励保险机构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共保方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鼓励合法、公平竞争。而具体保险服务商主要是参照广东、深圳等省市的成功经验,委托湖南省特种设备管理协会负责引入第三方保险经纪机构作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的安全风险管理保险顾问,及基于投保人利益的保险经纪服务运营商,参与推广及服务工作。同时管理平台建设也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与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对接。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业务的承保人必须接入平台,以利于对保险机构开展特种设备事故预防服务及服务费用支出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
目前省市场监管局根据推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实施意见正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湖南省特种设备管理协会引入第三方保险经纪机构的工作也在稳步推进,根据实施意见,省市场监管局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省市市场监管局、行业协会、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派员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组织安全责任保险的宣传、推动、监督和防灾防损等工作,职责包括:1.指导各地稳妥规范实施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2.检查监督承保人按规定履行承保理赔服务,及时纠正偏差;3.协调确定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等相关工作的年度目标、重点工作及经费预算并进行评估考核;4.接受投诉及调解争议工作;5.对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信息平台进行建设维护及其它相关工作。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省特种设备安全责任险相关政策后续具体实施,以强化工作措施,通过检验、行政执法、工作督导等形式督促相关使用单位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并将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实施工作作为本级和下级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局推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株洲实际,出台《株洲市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的实施方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一是加强领导、加大宣传。进一步落实电梯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管职责。二是建立推进电梯保险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银保监局等部门协调,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落实落地,协调解决电梯责任保险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在株洲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充分发挥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是市场监管所主观能动作用,把督促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作为电梯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使用登记、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一项重要内容。
感谢您对株洲市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关于推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
承办负责人:肖阳伟
承办人:余钰哲
联系电话:28689515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9日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