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09319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6-20作者:信息来源:
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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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市监〔2019〕30号
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093198号提案的答 复
尊敬的游盟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株洲市保健品市场急需整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在提案中反映的正道氢科技生活馆欺诈消费者一事,我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6月5日上午去芦淞区建设南路222号国服中心15楼1501号房进行了现场核实,正道氢科技生活馆注册名为芦淞区正健道康食品经营部,经营者为陈玲灵,类型为个体工商户。该店已于2019年1月9日注销,经营者陈玲灵已离开株洲,现在的经营者为湖南百衣江服饰有限公司。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株洲市保健品市场急需整顿”,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建立联合整治机制。为切实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我局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市监办字〔2019〕4号)要求,联合株洲市经信、公安、民政、城管、农业、商务、旅游、卫计、文体广新、网信部门等14个部门制定了《株洲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株工商字〔2019〕2号),自2019年1月1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整治行动期间,共印制宣传资料3万份,制作宣传展板200幅,在株洲晚报刊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公告,株洲电视台作了关于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专题报道。
三、协调开展专项行动。自启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以来,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行动迅速,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小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重点行业及领域中存在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了多项措施全面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194人次,检查企业1030户,开展行政约谈46次,进行宣传活动150次,实行协作执法30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23万元,清理虚假信息16条,开展了专项市场检查行动,特别对8家冠名“权健”的商铺责令关停。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在全市范围内走访摸排,深挖案件线索,认真做好线索甄别工作,排查在保健品销售环节,特别是“会销”形式中是否存在“拉人头”式传销行为,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6起,罚款15万元。目前,我市“保健”市场违法行为较之前已明显减少。
保健品市场整治工作一直在路上,下一步,我们将明确重点,持续保持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高压态势。一是严格督导检查,认真排查,督促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完善经营手续,合法开展经营活动。二是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通报,形成整治合力。三是强化广告发布单位的法律责任,教育引导广告发布单位不发未经审批的保健品广告,不发引人误解的虚假违法广告。四是加强广告监测,突出对传统媒体广告、互联网广告的定向监测,发现线索,快速处置。五是保持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及时回应处理消费者保健品消费方面的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的涉嫌违法案件线索,及时启动诉转案,依法调查处理。
感谢您对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借鉴吸收,也希望您继续关注这项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承办负责人:李余粮
承 办 人:任海志
联 系 电 话:13017100900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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