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6-17作者: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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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监201927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63号建议的

 

 

尊敬的龙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制定《关于餐饮行业选址审批的建议》的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餐饮店油烟污染处置问题。你们反映的餐饮油烟扰民的问题确实存在,特别是有的建筑没有设计油烟排放通道,餐饮经营者只能将油烟直接往外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染污,对附近居民的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且经常有投诉举报情况。油烟污染环境问题应当按照《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置,但其执法主体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我局去处置主体资格不符。按照法定职责,我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

二、关于餐饮服务许可事项。我局一直以来都是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湖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依法办理。也会配合县市区政府的规定,对于被列入拆迁等严控地区内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一般不予许可办证。

三、无证经营餐饮的监管。目前,在严控区(如湘江风光带)未经许可经营餐饮的情况确实存在,而且数量不少。据我们了解,这其中还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利用湘江风光带沿江堤边的违章建筑经营餐饮的经营者,有些是很早以前经区政府同意后从堤外或在湘江船上经营餐饮搬到堤内的,所以,现在要取缔就非常难。因现在沿江风光带观光和散步的人越来越多,沿线的餐饮生意也越来越好,所以,餐饮经营户也就越来越多。

严控区经营餐饮的基本上都是在违章建筑内,有关部门应该予以拆除;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不会予以许可,对无照无证经营户也应该予以取缔。我局也曾联合环保、城管、公安、街道办事处等多个部门开展过多次专项整治行动,取缔过一批,但过不了多久又死灰复燃,成效不是很明显。因其数量众多,取缔存在相当大的难度,关系到社会稳定因素,因此,这一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四、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一是严把许可关。对于在政府严控区(如列入拆迁计划、沿江风光带的违章建筑等区域)内申请食品经营的,我局将从大局出发严格把关,不予许可。

二是严格监督管理。我局会认真履职,严格监管,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努力做到不出食品安全事故。

三是以市食药安委办的名义,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大力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确保百姓饮食安全。

 

承办负责人:李余粮

    人:王德喜

 18173368129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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