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 株市监撤字[2024]1号
发布日期:2024-12-16作者:信息来源: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
株市监撤字[2024]1号
当事人名称:株洲隆泰商业信息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MA4LAXK13R
住所:株洲市芦淞区杨柳冲雪松公司6号成品仓库101、201号
法定代表人:吴新蕾
我局收到徐鑫反映其身份信息被当事人冒用办理注册登记,并提交请求撤销登记的相关材料,我局依法受理并调查。
经查,株洲隆泰商业信息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取得设立登记时,伪造徐鑫签名将其登记为股东、监事,伪造住所租赁合同;于2018年8月6日取得变更登记时伪造徐鑫签名,存在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登记档案、徐鑫提供的笔迹《司法鉴定意见书》、登记住所产权人的租赁情况核实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我局于2024年11月7日在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了撤销注册登记听证告知书(株市监撤听告字[2024]1号),告知株洲隆泰商业信息管理有限公司本局拟作出撤销注册登记的事实、理由、证据、依据和撤销内容及享有的权利。株洲隆泰商业信息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也未提出听证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等规定,本局决定:撤销徐鑫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为“株洲隆泰商业信息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及监事”的登记事项。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株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