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农产品等12大类196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190批次、不合格6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食品安全温馨提示:消费者应当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
并保留相应购物凭证,不在无证食品摊点选购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食品信息表
附件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
17-附件1
17-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