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124批次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2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4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1、附件2。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由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防控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食品信息表
附件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6日
12-附件1
12-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