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许可事项听证告知书 株市监撤听告字(2024)2号

发布日期:2024-11-07作者:信息来源:

株洲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许可事项听证告知书

市监听告字(20242

 

株洲宏长家商贸有限公司:

   由本局调查的株洲宏长家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株洲宏长家商贸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取得设立登记时冒用罗幸锋的身份信息,存在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登记档案、罗幸锋提交的相关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等规定,本局拟对罗幸锋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备案)为“株洲宏长家商贸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联络员”的登记(备案)事项予以撤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788号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731-28817343 

  

 

株洲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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