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7作者:信息来源: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3日)
在省局的正确领导下,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行政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生命线,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2起案件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典型案例,1起案件被省局评为优秀案卷,2起案件分别入选株洲市2023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和优秀案卷。在总局2023年公布的年度企业年报宣传优秀作品评选中,株洲报评的《年报是义务、公示需及时》荣获“杰出表现奖”,同时因选材新颖,视角独特,还荣获“卓越创意奖”。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国家总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办法》和《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推进株洲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目标,把依法行政看作市场监管工作的生命线,大力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切实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务实笃行,扎实建设法治机关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高位推动
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法制副局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法治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得到有效实施。党组中心组多次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系统深入学习,推动入脑入心。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并对有关重大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严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
(二)强化结果运用,坚持法治考核
发挥好“指挥棒”作用,将法治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将考评结果予以公开。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新提拔人员和招录人员学法考法制度,考试不过关,坚决不任用,为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同志提供了舞台,营造了学法用法守法良好氛围。
(三)弘扬法治精神,坚持干部教育
结合利用“学习强国”“如法网”“湖南省干部教育学习”等各种平台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将平时学法用法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制定《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实行干部任前考法制度,营造了学法用法守法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学法普法培训活动30余场,培训人数4000余人次。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组织全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和法制工作暨“一案一讲”业务培训班,对株洲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开展了集中执法培训。刀刃向内大力开展作风整顿,围绕5个方面、26种具体表现开展自查自纠,共检视整改各类问题38个,开展明察暗访9次,通报违规人员15人次。强化警示教育,编印《市场监管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严格干部队伍管理,印发《株洲市市场监管党员干部作风纪律“八严禁”》《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十不得”》;在微信公众号设立“清廉市监”专栏,不定期发布清廉机关建设动态、“清廉故事”“清廉诗词”等信息。
二、规言矩步,全面落实依法行政
(一)树立法治权威,依法行政决策
严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集体作出的各项重大事项决策负由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班子成员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决策负责,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对科室的决策负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对重大执法行政决定严格落实法制审核把关制度,所有重大事项决定均需经法制审核。大力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对涉及企业的重大行政决策,通过举行听证会、座谈会、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群众参与度,做到了公开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支持、尊重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依法受理和审理案件,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100%。全市系统共查办案件1745件,无一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
(二)加强法制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打铁还需自身硬”,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关键在于内部监督,以内部监督严把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关。案卷评查、纪检监察、案件回访是内部监督的三大利器。每年10月-11月,市局对县市区局各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的方式,对行政处罚案件的主体、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文书规范等方面进行检查 ,评查后对个性和共性问题进行了梳理,被评查单位就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驻局纪检监察部门也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工作,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裁量、文书等方面不定期开展检查,突出一个“严”字,严格依照案卷质量标准执行,逐项对照,既全面评查,又突出重点,要求被检查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逐项整改。案件回访活动是加强自身监督、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途径。案件办理完结不是“终点”,通过积极探索案件回访方式,邀请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评价,询问是否有滥用职权、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并进行常态化部署开展,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市局办理的案件100%经过电话回访。主动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执法督查,通过内部和外部监督,推动了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的提高,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三)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建章立制
制定并印发了《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实现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行为文明规范,信息公开透明,决定合法有效,水平大幅提升,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确立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了《案件办理工作制度》、《案件线索管理制度》、《执法监督制度》等制度,从案源、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行政决定、执行、监督全过程规范行政处罚行为。2023年,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累计办结普通程序案件共计180件,罚没金额798余万元。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三统一”,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均法制部门审核,严格落实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以及公众意见征求等制度,确保文件合法。按照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规定,聘请了法律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实行公职律师制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审查政府合同、讨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诉讼、研究疑难行政执法案件等都邀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加。
三、因时而进,创新开展法治工作
(一)开创性推进“行刑衔接”
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建立了行刑衔接机制,制定了《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及发布制度》《涉刑案件移送制度》等三个行刑衔接工作制度,形成了会商机制,创设了“案件咨询机制”,实现了“案源线索共通、疑难问题共商、大要案件共办、检测资源共享”,向公安等其他部门移送9件,处置投诉举报91件,不合格报告处置22个。。
(二)引领性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经营主体持续增长。在全省率先启用“企业开办一站通专窗”,组织企业开办涉及的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公积金等部门联合办公,梳理流程,统一材料,将申请材料从23份压缩至最多5份,6个环节整合为企业开办1个环节申报,企业开办必需环节办理时限缩短至0.5个工作日以内。与长沙、湘潭联合印发了《长株潭企业登记“跨域通办”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我局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构建市场主体培育“544”体系,推动市场主体发展量质双升。巩固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日办结”工作成果,实现“1个环节、5份材料、零成本”。搭建“制造名城”监督与服务微信群,拓宽服务渠道,收集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各类问题。在全省率先实行“个转企一窗通办”、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企业注销便利化、个体工商户社区集中登记试点等改革事项。深入推进经营主体培育工程,立足县域产业发展特色,建立“5+N”培育体系,截至11月底,全市实有经营主体47.83万户,实有企业12.98万户,其中“个转企”居全省第1、企业占比居全省第2,二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通过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推进会、年度绩效考核、实时指导平台操作,以及按年度出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等措施,为各部门开展每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明确了路径,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全覆盖,跨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提升了监管效能、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监管成本。推动将信用承诺有关事项纳入抽查范围,继续推行“X+2”综合监管模式,加强“一单两库一细则”规范化建设和动态调整,扩充各监管条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动态维护,不断提升双随机监管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5577人次,抽取检查对象1.5万余个,任务启动率、完成率、抽查结果公示率等均达到100%。其中部门联合抽查508起,部门联合抽查占比42.1%,检查结果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对外公示,实现了抽查检查结果部门互认共享和联合惩戒。今年以来,共有8128户经营主体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516家企业受到了联合惩戒,协助法院公示142条股权冻结信息,144户经营主体得到了信用修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推进。秉承以免罚轻罚规定为切入点,全力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市局率先在株洲市市直执法部门出具“第一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第一批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共梳理列出了市场监管领域十个方面34项的轻微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9家市场主体免予处罚、54家市场主体减轻处罚、64家市场主体从轻处罚,减免罚款近1000万元。
(三)生动性开展普法宣传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围绕市场法律法规,广泛通过网络、广播、电视、公告栏、培训班以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质量月、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多途径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市场监督管理普法覆盖面,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制定了《“八五”普法规划》《普法责任清单》,并在我局官网进行了公布。2023年在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开辟了“以案释法”专栏,发布了“铁拳行动典型案例”17个、危害民生典型案例6个、食品安全典型案例4个。开展了株洲市2023年“民法典进校园、进影院”暨消费大讲堂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创新宣传方式,建立局官方抖音号,通过发布生动短视频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如“网络培训需谨慎,谨防套路掉陷阱”等短视频获得良好社会反响。
我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执法能力和水平仍存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仍需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仍需加力。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积极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深化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丰富法制教育培训的内容、载体和形式,注重学法用法能力培养,提高法治思维创新力。二是打造适应时代执法队伍。紧紧围绕市场监督管理中心工作,加强对新形势、新问题的研判,切实转变思维理念,努力打造一支新时代高素质的普法执法队伍。三是不断加大法治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法治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目标要求和统一部署,不断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意识,力求业务和法治工作齐头并进。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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