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2023年)

发布日期:2024-05-29作者:信息来源:


 

株洲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023年)

 

 

 

 

 

 

 

 

 

 

 

株洲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5月

 



 



株洲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023年)

 

2023年,株洲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株洲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八条措施》,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日益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处于全省第一方阵,有力服务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株洲获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营商环境评价知识产权指标排全省第一,省政府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督查考核获评“先进单位”。

一、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逐步完善

加强统筹协调。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再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2月7日,第十六届2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株洲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市长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全面梳理了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八条措施”工作情况。7月16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第23期“制造名城早餐会”,早餐会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转化”为主题,知识产权成为与会企业家、技术专家交流研讨的热确定3项相关对接服务工作。

推进省市共建知识产权强市机制2023年2月,市政府与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强市建设推进大会,研究出台《共建“制造名城”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十条措施》,明确了将株洲“建成中部地区领先的知识产权强市”目标,在知识产权条件保障、保护中心和交易中心建设、产业强链护链行动、保护示范区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落实“十条措施”效果明显,在湖南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督查中取得好成绩。

改革创新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市场监管和公检法司等部门签署了《株洲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强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协同配合。成立株洲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接国家级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动株洲优势产业进入专利预审“绿色通道”,提高重点领域专利申请获权速度,发明专利申请最快27个工作日即获授权。优化专利预审服务,组织专题调研3次,征集预审需求140家,开展业务培训2期,完成主体资格备案企业132家。

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增天元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达到2家,人民调解员达 57名。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受理诉前调解案件534件,调成112件,并成功申请司法确认,案件平均处理周期30天,涉案金额3820万元。发挥公证、仲裁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举办“公证助力全链条知产保护”沙龙活动,建立了公证服务工作站株洲仲裁委员会在册知识产权专业仲裁员8名

加强条件保障。持续完善技术支撑,充实市本级知识产权专家库,新增专家8名,总数达到111名。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判定专家咨询,全年出具侵权判定意见书23份。加大投入,拨付市本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414万元,对知识产权保护、维权、预警和纠纷调解等工作进行支持。争取上级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401万元补贴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成本。

二、知识产权创造活力持续迸发

2023年,全市突出知识产权质量导向,推进知识产权创新、创造质量同步提升,关键指标均迈上新台阶。

专利:全年新增授权专利6178件,其中发明专利1573件,全市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89件;累计发明专利拥有量11925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30.81件。获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金奖1项、银奖1项、优秀奖3项,居全省前列。

商标:全年新增注册商标6013件;累计拥有有效注册商标56546件,中国驰名商标41件。设有国家商标受理窗口1家,省级商标品牌服务指导站1家。

版权:设有全省第一家县级版权工作服务站,全年协助开展作品版权登记16926件,开展版权培训10场次。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受到省版权局通报表扬。

地理标志:全市累计地理标志21件,“醴陵瓷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成功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第二批保护名录“炎陵黄桃”列入对俄地理标志保护意向清单。

植物新品种:近年来,株洲市授权云田彩桂、彩虹彩桂、铁心杉等3个植物新品种权。

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新公布的第六批湖南省级非遗名录中,株洲新增18个省级非遗项目,涵盖了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7个类别;株洲的省级非遗数,从19个增长至37个。

三、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明显增强

2023年,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加大办案力度,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优化了营商环境。

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932件,结案955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其中,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受理898件,结案917件,服判率98%,侵犯中车公司商业秘密刑事附件民事诉讼案入选年度“湖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市检察院系统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9件19人,批准逮捕3件3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3件74人,起诉23件47人;书面监督侦查活动违法8件;开展行刑反向衔接人数26人;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4份;提前介入侦查案件3件。

市公安局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共破案18起,其中,1起侵犯商业秘密,17起销售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抓获67人,商标涉案金额约8880.497万元商业秘密480万。成功侦破“4.25”中车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案,并获评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精品案例。

市委宣传部(版权局)联合公安、网信、文化执法、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院线电影版权保护行动和青少年版权保护季行动,全年查处侵权盗版案件18起,没收违法所得33908.03元,没收侵权物品1836件,罚款220637.6元。

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处假冒专利案127起,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55起;商标侵权纠纷案57起,地理标志案3起。组织四个批次1312件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核查整改,撤回1211件;完成905件涉嫌商标恶意注册协查,办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12件

市文旅广体局组织“剑网”“原神”版权保护专项行动,巡查网店94家次,核查网络线索6条,制作远程勘验笔录6份,查处销售侵权产品网店1个,移交线索2条。市文化执法支队约谈侵权商家11家,举行版权纠纷调解见面会3次,办理版权行政案立案7起。

市农业农村局强化《种子法》《畜牧法》《湖南省蜂种管理办法》等种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扎实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和知识产权保护、“仿种子”清理、品种审定试验专项整治。开展了对白关丝瓜、炎陵黄桃、醴陵玻璃椒等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检查,查办相关案件3件。

市林业局落实《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行办法》《湖南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多措并举提升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依法保护好株洲市林木、林地资源和林业生态。

株洲海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校园活动,4月18日和6月7日分别为湖南工业大学商学院和科技学院350余名师生进行了专题宣讲;5月10日为株洲市工商联组织的50余名中小微企业负责人进行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倡导知识产权保护理念,提升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断优化

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在园区设立6家省级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新增企业知识产权联络800余人,引进服务机构23家,举办各类培训29,提供窗口咨询服务1300余次。市版权局在醴陵设立版权保护登记站,协助开展作品著作权免费登记工作。

加强专利信息利用服务体系建设。依托株洲市知识产权协会,成功申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深化产业集群专利导航,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行动,指导180余家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建立企业专题数据库30余个,完成产业和企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45份。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百企优培”活动,开展知识产权政策和知识进园区活动,组织企业参加“筑牢质量标准基础,推进知识产权发展”活动。全年入企服务300余次,精准解决20多家企业32个知识产权急难愁盼问题。发动律师等专业力量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千所联千企”等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对企业在合同交易、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风险进行“问诊”“把脉”。

五、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日益浓厚

市委党校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培训体系,于6月14日在主体班学员中,开展主题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题讲座。

市市场监管局紧扣省市共建知识产权强市“十条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知识产权宣传,持续深化与各类媒体合作,强化舆论引导和新闻宣传,推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市检察院联合天元区检察院召开知识产权专题新闻发布会,广泛邀请媒体参加,发布天元区检察院2018-2022年《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在株洲高新区园区企业法治护航站设立“园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实施“一企一策”,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

市文旅广体局与芦淞区、天元区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宣讲团,进校园、进园区开展版权交流活动,通过公布版权保护工作动态、了解企业维权困境、分析版权执法案例等方式,与版权相关人面对面地交流,提高消费者尊重版权意识和著作权人维权技巧。印制发放版权宣传资料1000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单行本500册。

市司法局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纳入年度重点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等重要节日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如法网学法考试题库中新增5道涉及知识产权题目,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知识产权法律的宣传教育。

株洲海关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8·8”海关法制宣传日等契机,在报关大厅、中车物流海关监管场所、铜塘湾B保中心张贴宣传海报,在业务现场设立咨询台,发放知识产权宣传资料。利用海关发布公众号、微信订阅号、微博等新媒体和株洲市媒体,宣传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政策法规和工作成效。

市农业农村局制作了《农产品质量标志》宣传资料,重点宣传有关法律规定、“两品一标”相关常识等内容,引导消费者识别农产品质量标识产品,指导生产者合理使用农产品质量标志。检查了江南粮油市场、天元超市、大坪路茶叶市场、大同茶叶市场等40余家经营主体,发放农产品宣传资料220份。

市林业局制作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宣传展板,发放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宣传单,开展现场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咨询等。深入苗圃,炎陵青石岗国有林场等林业基层单位开展现场宣讲咨询活动,发放油茶管理、果树栽培技术、植物新品种保护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

六、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市知识产权专业人员总量达到352名,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行政执法超过60名。充实市本级知识产权专家库,共享湖南省及长沙市专家,专家总数206名(含技术调查官55名)其中,市本级55名技术类专家同时作为技术调查官,全部具备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市级法律类管理类专家均获得律师执业资格、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

市检察院成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检合一”综合履职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元区检察院成立“天知护”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室,融合各方专家资源,集中管辖株洲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升涉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能力

市公安局联合龙头企业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示范暨经济犯罪宣传教育基地邀请3名知名律师为专家库常驻专家,整合了经侦部门、企业及法律专家的职能优势,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堵点”问题。

市司法局充分吸收有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化等专业背景的复合型公证员、仲裁员,调动律师参加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充实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委派知识产权领域的优秀仲裁员,深入企单位宣讲仲裁法律制度,培养仲裁意识及人才

市人社局将知识产权系统的专门业务培训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统一规划。同时,将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知识产权的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七、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稳步推进

建立跨地域保护协作机制。协同上海浦东新区和长沙市、湘潭市市场监管部门,以白关丝瓜、炎陵黄桃为重点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联合执法行动,查办地标保护行政案件2件

落实泛珠三角跨地域执法协作机制,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一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调解工作开展办案协作;并查处1件涉广交会知识产权展会保护案件

落实长株潭跨地域执法协作机制,在株召开长株潭知识产权资源共享暨执法协作工作交流会,签订了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一体化合作协议

落实《浏阳醴陵上栗万载四县(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协议书》,移送相关案件5件。炎陵县与井冈山市签订了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打造湘赣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示范区。

 

株洲市知识产权保护优秀成果

公安机关破获“4.25”商业秘密案。2022年9月,株洲石峰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侦破一起某国有全资公司前员工侵犯商业秘密案,为企业挽回巨额国有资产损失。经查,犯罪嫌疑人曾长期担任某国有全资公司高管、技术研发人员,从事核心技术研发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领取保密薪资。犯罪嫌疑人辞职跳槽后,将其利用职务便利窃取的某公司商业秘密直接使用于长沙某技术公司的产品,获取巨额非法利益。2024年3月,长沙某公司、马某某二审被判决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罚金共2000余万元,被告人马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潍柴火炬”胜诉专利涉外官司。2018年11月,日本“特殊陶业”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潍柴火炬”公司,声称该公司7款火花塞产品侵犯其一专利,要求被告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这7款产品,赔偿损失530万元。在遭遇民事一审败诉后,潍柴火炬历时6年,历经4次专利无效程序,4起民事和行政诉讼,在一份1991年出版的《火花塞与特种陶瓷》上找到了强有力的证据,使涉案专利被最终宣告无效。潍柴火炬打赢了这场官司,维护了自家企业的权利,也为中国制造企业面对可能遭遇的涉外纠纷,提供了信心和经验。该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录为2023年创新主体大会典型案例。

破解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难题。2023年5月,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上级交办函,称醴陵一企业在广交会参展时被投诉侵犯某外观设计专利权。接到交办函后,执法人员迅速反应,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快速查处。立案后一个月内完成包括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侵权判定、出具行政裁决书、执行行政裁决在内的所有行政保护处理程序,做到了一查到底、快速应对、快速处理、快速决定契合了展会“快保护”“大保护”的要求,全面体现了广东、湖南两省,展会方、权利人、参展商等多方协同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良好形象。

地标保护护航黄桃产业发展。炎陵县市场监管局续开展“炎陵黄桃”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狠抓线上线下、县内县外“炎陵黄桃”打假维权工作。线上,通过与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建立维权投诉处理绿色通道,基本消除了大型平台的侵权假冒现象;线下,开展了地标保护专项行动和省、市、县三级联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劣包装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欺诈等行为,有效保护了“炎陵黄桃”品牌。《炎陵黄桃地理标志保护,开创全国网络交易监管异地协作新模式》,获评市场监管总局十大“法治创新案例”。

知识产权强链护链结硕果。株洲市在全省率先启动知识产权强链护链专项行动,在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实施专利导航工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专利信息“大数据”分析,揭示产业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指导企业确定研究方向,选择研发路径,避免重复开发和专利侵权风险,提高技术创新质量和效益,形成了《轨道交通装备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以及“变流器”“列车网络信息安全”等技术领域分析报告。该项目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2023年专利导航优秀成果”系湖南省唯一入选项目探索了知识产权助力产业链“强链护链”新模式。

行刑衔接强化版权保护。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一电子商贸行网络书店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中,查获涉案图书数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后,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先后查处天元区和芦淞区两处地下无证印刷窝点,查明涉案人员销售侵权盗版图书1673本,销售总额73393.31元,非法获利28000元。经鉴定,涉案人员私自印刷并销售的涉案书籍均系侵权盗版复制品。该案在掌握初步线索后,新闻出版、邮政管理、文化执法、公安机关等多部门通力协作,通过深挖线索、追根溯源,对供、产、销全链条依法进行严厉打击,体现了“行刑衔接”的强大威力

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首例侵犯著作权罪案。涉案人袁有某、袁某共谋从网上下载电子书籍、文字作品,打印、装订成盗版书籍对外销售以牟利,共计售卖书籍61535册,其中侵犯他人著作权的9种书籍销售数量15868册,涉案复制品数量18055张。涉案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其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且复制品数量18055张,属于刑法规定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结合其他犯罪情节,最终判决袁有某有期徒刑三年、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该案系株洲法院施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以来首例侵犯著作权罪案。

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企业包装装潢。原告经营的酒店“尧某公馆”,以其独特的“民国风”吸引了不少顾客,影响力遍及全国。被告酒店经营者樊某某同其子公司设计师先后两次入住“尧某公馆”酒店。后“棠某公馆”酒店开业经营。经查证,双方酒店外景装潢在最具有识别度的摆放位置、样式、颜色等要素方面完全一致,组合样式和结构也完全一致。最终判决被告行为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向原告赔偿并支付合理维权费用316400元,撤除相关侵权装潢设计及网络宣传。株洲中院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包装装潢,裁判结果对于打击恶意攀附等侵权行为具有典型意义。

渌口区处涉外商标侵权案。2023年4月8日,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株洲市某电子公司销售的场效应晶体管产品涉嫌侵犯Infineon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经查明案件事实、进行侵权比对,渌口区市场监管局认定案涉公司侵犯Infineon中国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办案机关依据商标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0659.43元的行政处罚。此案涉及高科技领域的国外权利人,且案值较大,执法部门依法维护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彰显了我市对国企、民企和外企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

、攸县查处首件假冒专利案。攸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某供水设备公司生产、销售的自动压力供水器涉嫌假冒专利。经查,案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未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已终止,属于假冒专利行为。该案销售金额8600元,由于案发后当事人能及时主动消除产品上的假冒专利标识,最终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8600元、处以14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攸县办理的第一起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案件,提高了县域企业规范使用专利标识的意识,对相关从业者起到教育警示作用,树立了市场监管部门保护技术创新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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