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株洲市人民政府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25作者:信息来源:
关于对《株洲市人民政府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有效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我局草拟了《株洲市人民政府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您可在2024年2月2日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联系地址: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11室(天元区黄河北路788号)
联系人:易楚薇
联系电话:28689510
电子邮箱:zzzscqcjyyk@163.com
附件:《株洲市人民政府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
附件
株洲市人民政府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
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意见》(湘发〔2022〕2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贯穿“聚焦、裂变、创新、升级、品牌”工作思路,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着力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激励和保护创新创造、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制造名城、幸福株洲”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26年,全市知识产权现代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建成中部地区领先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链条有效打通,知识产权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知识产权保护严格高效,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得到凸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达到较高程度。在支持株洲全面创新、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新发展格局,推进对外合作开放,贡献知识产权的力量。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更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导向进一步强化,高质量产出一批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优良植物新品种、优质地理标志。在轨道交通、航空动力、先进硬质材料等产业集群,围绕攻克“卡脖子”技术,推动形成一批突破性示范性引领性的创新成果。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达到15件,有效注册商标量预期值达6万件,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区域品牌2件、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1个。建设省级知识产权强县1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1家,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更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和社会共治力度不断增强,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能力明显提升,“维权难”问题有效缓解。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显著提高。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作用更加明显。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局快速维权中心1个,新增1家纠纷调解委员会,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0%,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86.5分。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更好。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工作体系逐步健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和产业数量明显增加,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进一步顺畅。建立株洲高校知识产权联盟,合力推动知识产权供需对接和交易活动经常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融资、金融创新不断提升,专利开放许可、专利池(专利联盟)积极推进,更多经营主体无形资产变现为“真金白银”,对经营指标的贡献度明显增强。建设知识产权交易平台1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累计达50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累计超20亿元
——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更佳。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新增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1家、综合性公共服务中心达10家,基本建成省、市、县公共服务网络,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更加充分。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园区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取得成效。加强宣传引导和经验总结,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第三方服务质量更优。
——知识产权人才配置更全。知识产权服务业和专业人才队伍规模快速壮大,形成一支规模大、结构优、素质高的知识产权经理、知识产权师、法务人员等专业人才队伍。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国际化高端人才的培养引进取得重要突破。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知识产权现代化治理
1.优化协调管理机制。发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株洲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作用,推动局市共建强市“十条措施”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作用,强化市直部门知识产权工作合力。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市、县、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力量,建设省级知识产权强县、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一体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企建设。加大职能整合力度,完善职能部门、执法机构、公共服务平台、行业协会业务融合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支持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 56005)》和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通过三年时间,逐步实现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全覆盖。(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
2.完善知识产权强市政策。落实《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优先安排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保障资金及时下达,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知识产权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研究知识产权强县、强企、强园建设的落地措施,积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完善政策引导,将导向重点落在创新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上。建立专利导航和专利转化工作机制,加强重点产业、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分析评估,促进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科技、金融、贸易、人才等政策的深度融合。完善数字经济、平台经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鼓励企事业单位完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制度和薪酬制度。(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健全考核评价评估体系。着眼产业、科技和企业需求,坚持高质量导向,推进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完善价值评价体系和高价值专利认定与评估制度,提升对知识产权价值和作用的识别能力。加强对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实行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提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指导高校实施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改革,将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作为职称晋升、岗位聘任、项目结题、人才评价等政策的重要指标。完善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建立版权产业增加值、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监测制度。做好株洲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激励全市知识产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担当作为、建功立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绩效办、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驻株高校)
(二)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1.加强司法保护。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缩短知识产权诉讼周期。强化民事司法保护,依法依规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和恶意诉讼。立足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行使特点,积极构建集中统一履职、综合履职模式。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开展常态化专项打击行动,适时发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工作人员选拔培养和专业化建设。(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
2.加强行政保护。强化严格执法,依法行使调查权、处罚权和强制权,持续开展“铁拳”“剑网”“昆仑”“龙腾”“蓝天”等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实现知识产权“严保护”。完善行政执法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案件分流和程序分类、案例指导等工作机制。持续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加大电子商务、虚假广告、地理标志、展会展览、进出口等领域打假力度。规范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依法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健全侵权纠纷技术鉴定体系和专家咨询机制,加快推进专门鉴定机构建设。(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相关成员单位)
3.推进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共享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民事保护数据和案件信息,做好动态分析、规律研判、办案研讨等工作。在线索采集、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司法协作等方面,发挥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各自优势协同办案,通过行刑衔接、行民对接、刑事案件检法提前介入等方式实现有效衔接。对办理的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必要时开展联合挂牌督办。共享技术调查官人才库,通过学习培训、法庭旁听、案例评析等方式促进司法裁判与行政执法标准相统一。推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4.构建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对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业务,打通专利快速审查绿色通道,提升版权登记和商标注册受理服务水平,从源头实现“快保护”。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仲裁庭,新增1家纠纷调解委员会,完善知识产权专家智库,健全知识产权志愿服务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完善仲裁、调解、公证、鉴定和行业组织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快速、高效、低成本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编制知识产权维权指引,加强风险防控和纠纷应对指导,提升企业合规和维权能力。醴陵市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面向陶瓷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工作,提高外观计划专利获权效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贸促会)
(三)加速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1.储备高价值创新成果。依托专利导航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行动,在轨道交通装备、中小航空动力、先进硬质材料、北斗应用、高分子材料等重点产业,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探索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池。聚焦我市优势、特色和传统文化,培育一批创新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文化作品,推动与互联网、文化创意、生态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壮大以商标为载体的品牌经济和以地理标志为载体的特色经济,挖掘培育一批具有株洲文化特色的老字号。围绕生物育种、水稻花卉先进技术和重点领域,培育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优良植物新品种。(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2.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交易服务平台和株洲高校知识产权联盟,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探索知识产权评估、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质物处置机制,鼓励普通许可,推进实施专利开放许可,构建知识产权运营生态。制定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知识产权的声明制度,不断提升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和管理水平。鼓励高校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推动国有知识产权归属和权属分配机制改革,扩大科研机构和高校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驻株高校)
3.开展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发展传承好传统品牌和老字号,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度作用。加强马德里商标等国际注册指导,增加国际注册商标拥有量,引导、支持出口企业运用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品牌国际化。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挖掘株洲地理标志资源,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指导炎陵黄桃、醴陵瓷器、白关丝瓜、攸县香干等特色地理标志产品争取国家、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4.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聚焦市“3+2+2”等重点产业集群,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立重点单位联系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定向定制服务,引导头部企业开展重点产品、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风险预警、市场调研工作。引导企业抢抓“一带一路”发展机遇,支持企业主动介入国际分工,在境外布局知识产权,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开展专利标准融合创新试点建设等,培育世界一流企业。推动我市优势产业建立专利战略联盟,引导行业、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导航决策机制。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行动,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四)加大知识产权高水平供给
1.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依托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现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服务。配齐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功能,健全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完成湖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全覆盖建设,完善“两个中心”和商标注册受理窗口建设。推动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推进“长株潭”三市知识产权资源和人才共建共享,搭建三市高校知识产权转化机构,推动三市知识产权成果跨区域落地转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体局、驻株高校)
2.优化信息资源供给。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放与利用,开展专利信息检索分析能力培训,指导重点产业、企业建设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探索建立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信息共享机制,促进知识产权数据信息资源与科技、金融、法律等领域联运共享。鼓励信息服务机构创新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产品,推进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标准化建设,促进株洲与一线地区、先进地区的高水平合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局、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
3.强化海外维权供给。建立涉外案件清单库,进行跟踪监测和研究,适时发布风险预警报告。制定企业维权指引,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提升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能力。在我市举办的轨道交通、通用航空、陶瓷、服饰等国际性展会,设立知识产权纠纷投诉站。对“走出去”有影响的涉外案件或者侵权预警项目,给予专项补助。吸引专业化运营机构服务株洲优质企业走向全球,导入国际平台的优势能力、资源要素服务于株洲地方重点产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贸促会)
4.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定期评选优质服务机构,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服务机构给予支持。鼓励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服务分支机构落户株洲,培育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鼓励县市区、园区出台场租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在当地设立总部和派出业务团队进驻,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局、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文旅广体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夯实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基础
1.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大力倡导创新文化,持续组织知识产权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知识产权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全市普法、精神文明建设、诚信建设内容,多角度报导法规政策、工作动态、典型案例、诚信企业和先进人物。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程,加强党校、行政学院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宣传教育,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理念深入人心,增强全社会的创新、竞争和市场意识。(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开设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建设知识产权实务课程。加快培养信息服务、检索、分析、鉴定、评估、认证、咨询等人才,发展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轮训,培养知识产权保护人才、运用人才、公共服务人才,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加大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培养、培训力度。调整完善株洲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建立技术调查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信息库。选拔培训一批知识产权创业导师,加强青年创业指导。分类举办企业经理人、管理骨干和研发人员培训班,培养企业知识产权人才。(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人才办、市市场监督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教育局)
三、实施步骤
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4年1月-3月)
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建设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示范城市建设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4年4月-2026年9月)
按照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文件,依规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实施。制定实施年度推进计划,加强协调督查,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10月-2026年12月)
对照强市建设方案及计划查漏补缺,力争重点任务清单清零。认真总结建设工作成绩和经验,加强宣传推广,深入分析工作短板和不足,努力加以改进。全面梳理强市建设工作情况,迎接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挥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年度计划,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同、运转顺畅的强市建设推进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研究出台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加强条件保障,抓好知识产权强县(区)工作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完善市县两级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综合运用财税、投融资等相关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工作,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突出重点、优化结构,保障强市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三)严格监测考评。开展年度监测和评估总结,对强市建设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在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中,注重考评强市建设工作成效。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真抓实干、营商环境、社会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对强市建设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约谈、限期整改、追责问责。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