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株洲市品牌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8作者:信息来源: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我局联合相关部门、质量专家草拟了《株洲市品牌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
联系人:曾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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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株洲市品牌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8日
附件
株洲市品牌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湖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湖南省品牌建设工程行动计划》,加快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着力提升株洲品牌形象,壮大我市品牌影响力,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紧扣“聚焦、裂变、创新、升级、品牌”工作思路,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创新驱动、标准引领,统筹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品牌建设资源,推动我市品牌提升。到2025年,争取新增湖南省省长质量奖1个、株洲市市长质量奖8个、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企业5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湖南名品”30个、农产品“两品一标”50个、农产品企业品牌10个、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1项、国家优质工程奖1项、芙蓉奖20个、国家4A级景区2个、国家3A级景区6个、湖南老字号认定企业2家、株洲老字号认定企业5家,全力打造“中国电力机车之都”“中国硬质合金之都”“陶瓷之都”等产业品牌,品牌价值和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涌现一批品质卓越、特色鲜明的品牌领军企业,形成一批中国精品、世界名品。
二、主要任务
(一)铸造政府质量奖品牌。支持实力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持续开展市长质量奖评选。推动县市区结合产业实际,开展县市区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筛选成熟度高、美誉度好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全市复制推广,引导企业追求卓越绩效。(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建设农产品品牌。建立实施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继续打造炎陵黄桃、攸县香干、茶陵红茶、茶陵白芷、茶陵风干鹅、白关丝瓜等区域公用品牌,推动争创省级、国家级品牌。推进茶陵“三宝”、攸县大豆、醴陵油茶、渌口区王十万黄辣椒、芦淞区白关丝瓜、茶陵生姜、樟霞古树茶油等“一县一特”主导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全面推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支持开展“品牌+第二代农产品‘身份证’质量保险”试点,积极实行“一品一码”赋码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支持优势品牌参与“中国好粮油”“湖南好粮油”遴选。支持优势农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升级高端制造品牌。聚焦“3+3+2”产业体系,加快构建与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相适应的区域、企业、产品品牌体系。围绕轨道交通装备、中小航空发动机、硬质合金、陶瓷等优势核心产业,强化政策引导,推动品牌升级,提升区域内产业整体发展实力。围绕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及重点产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大力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有效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推动企业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技术加快融合,提高产品可靠性、稳定性和适用性。鼓励企业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研发和应用,通过提品质、优设计、改形态等途径,重点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较好的产品,加快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种更新换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现代服务品牌。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加快株洲国际会展中心建设,全力打造轨道交通产业国际峰会、航空产业国际峰会、新能源汽车产业峰会、湖南服饰博览会暨芦淞服饰节、醴陵陶瓷产业博览会等新名片。推动长株潭物流国家枢纽共建共享,大力推进清水塘综合物流园、中车物流基地、广铁物流基地、荷塘现代物流城、新马物流园、湘赣商贸物流中心等建设,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物流品牌。实施核心商圈打造工程,提升中心广场、红旗广场、长江广场、响石广场、神农城等传统商业集中区服务功能,建设大丰万达商圈、武广新城商圈、汽车小镇商圈等。推进医疗和养老行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省级、市级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县市区。推动家庭服务精细化发展,由简单劳务型向知识技能型服务转变,培育一批家政服务模范单位。以湖南(株洲)职教科技园为基础,引进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大力发展职业继续教育培训,打造职教培训品牌,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市发展改革委、市贸促会、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展建筑工程品牌。开展工程质量管理、质量检测、建筑施工作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比武大赛。积极组织参加“建筑强企”命名活动,打造一批“建筑湘军”品牌。开展“补短板、强监管、树标杆”行动,做好重大水利工程质量创优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文化旅游品牌。大力实施全域旅游战略,聚焦“中华始祖炎帝陵”“中国制造名城”“千年瓷都、天下醴陵”“第一红色根据地”四大文旅品牌,实施“供给创新、产业升级、环境优化、消费促进、营销推广”五大行动,重点培育一批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星级旅游民宿、夜经济示范街区、文旅消费聚集区。开展“百企百村”乡村旅游振兴结对帮扶,打造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动开发一批高品质的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商品,积极参评十大湖湘风情旅游商品、十大湖湘名菜、十大旅游美食小吃等。着力把株洲建设成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全国工业旅游示范城市,打响“神农福地、制造名城”城市品牌。(市文旅广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振兴老字号品牌。争创中华老字号、湖南老字号,依托老字号传统工艺传承人,鼓励校企合作开展工匠教学基地、工匠传承工作室和湖湘特色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鼓励老字号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老字号核心资产证券化、企业整合重组,培育一批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品牌影响力大的龙头骨干企业。开展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夯实品牌发展基础。引导企业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成长机制,推进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不断夯实质量基础。聚焦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部署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培育一批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立足“一带一部”区位优势,对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加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效能管理,密切知识产权国际国内合作,推进知识产权融合发展。鼓励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加快发展资本市场,稳步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力争到2025年,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达5个、工程研究中心达3个、企业技术中心达18个、检验检测机构达4个、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个,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累计58项,市级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60项,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2件,上市企业数量实现倍增,力争达到30家。对新通过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质量标准重点实验室、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等创新平台,每家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的奖励,对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排名前三的企业,每项分别给予不高于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各业务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后从各类归口管理的专项资金中统筹整合安排。(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品牌激励。对首次荣获中国质量奖(组织)、中国专利奖、全国质量标杆企业、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大禹奖的企业和国家5A级景区、国家区域品牌示范区给予不高于5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荣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组织)、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组织)、湖南省专利奖、中华老字号、国家地理标志、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湖南老字号、国家4A级景区的企业,给予不高于3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荣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个人)、湖南省省长质量奖(个人),分别给予不高于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首次通过湖南老字号、农产品“两品一标”认定、“湖南名品”认定的企业,给予不高于5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各业务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后从各类归口管理的专项资金中统筹整合安排。(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品牌宣传推广。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全国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展示、直播带货等形式,全方位展示株洲品牌。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博览会,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与欧盟等互认互保,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推动品牌产品“走出去”,扩大品牌国际市场影响力。积极开展“品牌故事大赛”等活动,加强品牌公益宣传,每年组织对获评各级各类品牌的产品、企业进行广泛宣传,讲好“株洲故事”。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品牌价值评定,增强品牌影响力。(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大品牌保护力度。推动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工作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将品牌信用建设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内容,完善品牌信用评价体系,引导市场主体建立诚信品牌责任制。建立、完善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网络购物平台协作机制,及时发现、处置网络侵权行为。加快营造品牌文化,增强全民品牌意识,引导消费者重视品牌、关注品牌。提升企业品牌维权意识,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文化是核心价值”的理念,鼓励企业挖掘品牌文化内涵,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株洲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督促、重点任务牵头部门专项推进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等力量,形成品牌建设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创新方式,确保品牌提升行动稳步推进。
(二)强化政策支持。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品牌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制定促进品牌建设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大产业、环境、土地、金融、税收、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在政府采购、招投标、银行信贷等项目中,支持品牌产品推广应用。支持鼓励品牌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广告宣传、展览。
(三)完善结果评价。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结果评价,及时调度和跟踪推进本方案落实情况。要及时总结品牌建设工作成效,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品牌导向和示范带动作用,为品牌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