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06作者:信息来源:

2022年以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进株洲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目标,把依法行政看作市场监管工作的生命线,大力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切实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思想到位。我局始终把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3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和法制工作暨“一案一讲”业务培训班上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宣讲。编印了《习近平总书记市场监督管理重要论述摘编》,采用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在全局开展系统学习。

二是加强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依法行政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三是坚持有关事项依法决策,确保程序到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一年来,全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8次,都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组织实施。

(二)聚焦发展主线,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聚焦打造“三个高地”,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质量强市战略、知识产权战略,企业办事便利性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是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强劲。牵头全市“市场主体培育年”活动,在全省率先实行“个转企一窗通办”、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企业注销便利化、个体工商户社区集中登记试点等改革事项,全市实有市场主体42.1万户,企业10.6万户,企业占比达到25.3%,实有企业数量由全省第4跃升至第2,企业占比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稳居全省第2,获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

二是质量强市战略不断深化。中车株洲电机、株洲硬质合金获第七届省长质量奖;主导或参与制修订3项国际标准、6项国家标准、6项行业标准、3项地方标准,中车株所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系湖南省首次且唯一);国家新能源汽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通过验收,湖南省电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获省局批准筹建

三是知识产权战略成效显著。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获银奖1项、优秀奖3项,湖南省专利奖获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全市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数达26.62件,稳居全省第二;炎陵黄桃”成功获批2022年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

四是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秉承以免罚轻罚规定为切入点,全力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以推行柔性执法为首选方式,适当扩大包容审慎的适用范围,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为抓手,推动柔性执法纵深发展,以首违不罚、案例同类指导为手段,保障执法公平公正的工作理念,取得了良好效果。市局率先在株洲市市直执法部门出具“第一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第一批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共梳理列出了市场监管领域十个方面34项的轻微违法行为,得到企业点赞,获得良好成效。

(三)加强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尊重司法裁判。支持、尊重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依法受理和审理案件,负责人按要求100%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的裁判、决定。2022年,我局行政诉讼4件,其中当事人撤回起诉1 件,驳回原告起诉1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对于法院判决,我局均及时履行了相关义务。作为被申请人参加行政复议20件,终止5件,驳回1件,维持4件,调解10件。

二是梳理权责清单。根据近两年来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在充分征求各有关科室及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对有关权责进行了新增、删除或修改,共计调整权责清单100余项,目前新的权责清单已公开。

三是依法行政决策。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局行政办公会议规则》等制度,严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集体作出的各项重大事项决策负由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班子成员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决策负责,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对科(室)的决策负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对重大执法行政决定严格落实法制审核把关制度,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大力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

四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并印发了《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推进“双公示”工作。对自省处罚信息系统启用后,2022年截至目前株洲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省处罚信息系统、株洲信用公示网公示行政执法案件相关信息1万余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都发放配备了执法装备和执法制服,目前已配备了40余套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采用文字、同步音像、电子数据等方式全过程跟踪记录,保障依法履行职责;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机构,明确审核范围、内容和程序,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法制审核后,报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今年以来市局共计对16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后讨论通过。

五是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全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提出修改建议5条,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三统一”,严格履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

六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根据司法厅安排及市司法局要求,对全局总计214名原持有湖南省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组织进行换发证,并组织了12月底行政执法证考证工作。坚决落实持证上岗原则,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完成了制服配发有关工作,并开展了着装仪式,进一步强化了执法的严肃性。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经过上述有效措施,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办案类型及办案质量也取得长足进步。截至12月底,今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204起(包含移送公安3起),罚没金额达953.9101万元。2022年9月我局在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计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200余卷。

(四)坚守安全底线,在全面除患促稳中防范风险

聚焦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确保了全年全域市场安全稳定。

一是自建房整治有为。在全省率先制定自建房排查处置流程图,排查经营性安全隐患自建房3.6万余栋,发现违规经营1367户,移送相关部门线索170个。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有力。扎实开展 “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共检查经营主体5.05万余家,整改各类风险隐患2840个;完成抽检11921批次;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完成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级分类4.3万余家,确定包保干部7315人。

三是“两品一械”监管有效。在全省率先成立了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市场主体9077户次,整改问题隐患1590个,完成抽检421批次,入选2022年度全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1件

四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有序。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618家,下达监察指令书808份;组织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燃气泄漏应急救援演练、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救援演练10余次;组织宣传活动15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

五是工业产品安全监管有质。检查生产销售主体3000余家,完成烟花爆竹、农资化肥、日用杂品等监督抽检430批次;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 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300余家,移送案件线索87条。

六是疫情防控有方。开通涉“疫”投诉举报“一码通”平台,受理消费者诉求1000余件,缩短疫情期间涉“疫”投诉举报办理周期,有效确保了疫情期间市场安全和价格稳定,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积极推进学法普法工作,提升整体法治意识

一是建立健全了干部学法制度。结合利用“学习强国”“如法网”“湖南省干部教育学习”“红星云”等各种平台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将平时学法用法评比结果作为年度法治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制定并印发了《株洲市市场监管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集中学习、自学、专家授课等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2022年7月,组织全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和法制工作暨“一案一讲”业务培训班。同时,各业务线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学法普法培训活动总计30余次。    

二是加强“八五”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围绕市场法律法规,广泛通过网络、广播、电视、LED显示屏、公告栏、培训班以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周等主题活动,多途径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市场监督管理普法覆盖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并在我局官网进行了公布。在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开辟了“以案释法”专栏,发布了“铁拳行动典型案例”17个、危害民生典型案例6个、食品安全典型案例4个。与市司法局共同开展了株洲市2022年“民法典进校园”暨消费大讲堂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局法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形势下法治思维创新力不足。主要表现为教育培训形式单一、对外交流学习偏少、主动创新意识不强

(二)法治建设工作强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是服务工作,任务重,事情多,因此一些同志在工作繁重的情况下,难免会对法治建设工作有所忽略

(三)队伍建设及人员素质亟待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执法普法队伍的素质、能力和结构与改革发展的保障需求还不完全适应,与新时期下的市场监督管理实现还有较大差距。

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法治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为推动株洲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继续深化法治教育培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要会议精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同时丰富教育培训的内容、载体和形式,注重学法用法能力培养,提高法治思维创新力,为推动株洲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整章建制,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权力行使、办事程序、责任追究等机制,形成框架性的全局性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制度,确保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理顺执法过程中的痛点堵点。

(三)完善法制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将日常监督与年度考评相结合。查摆问题,及时总结,并对问题进行通报。加强考核结果的用,并梳理、研究基层执法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典型情况,通过典型案例、个案指导等方式等有针对性地提出业务指导意见。加强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与检查,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公示制度。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提升普法实效。制定年度《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工作方案》。根据“八五”普法规划,重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在执法行动中普法,在对各市场主体培训中普法,在电台、电视、报纸、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多维度普法,让公民知法、懂法、守法,推动全员普法。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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