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作者:信息来源:
2021年以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进株洲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目标,把依法行政看作市场监管工作的生命线,大力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切实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纲举目张,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1.聚焦制度建设,提升执法能力。2021年4月19日印发了《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示了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抽检信息等内容,2021年度共计公示行政执法信息16740条。编写《作业指导书》,对市县两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奖励等事项流程、依据、权责、时限进行了一步明确与规范,确保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2021年市本级共办结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74起,罚没金额达600.95万元。
2.聚焦乱象整治,规范执法行为。印发《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严格对照“四类问题”,对全局2019年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12135系统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进行分类自查,查找并整改问题25件。实行人员全覆盖,2019年以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干部职工全部对照整治范围出具个人自查报告并进行整改,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业务科室和承担行政处罚职能的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均各自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对市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办移交的线索,及时反馈并整改,约谈相关人员。
3.聚焦复议诉讼,畅通救济渠道。配合完成行政复议制度体制改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依法公正作出、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纠正违法或不正当行政执法行为。2021年,上期结转行政复议2件,新收行政复议申请44件;受理37件,不予受理9件。受理了的行政复议申请中,行政处罚1件,投诉、举报处理36件;受理后,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12件;经审理,决定维持11件,责令履职9件,撤销2件,确认违法2件,中止1件。积极参加行政诉讼,尊重司法权威。2021年,行政应诉一审案件6件,其中行政许可2件,行政处罚4件;经一审裁判,2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4件原告撤回起诉。
4.聚焦顾问制度,强化保障措施。按照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规定,聘请了2个法律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审查政府合同、讨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诉讼、研究疑难行政执法案件等都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全面开展合同清查工作,安排财务、法律及档案管理专职人员十余人,邀请法律顾问2名对全局合同进行清查,共清查合同2519份,合同标的额总额17000万元,自查并整改问题三十余项。并以合同清查为契机,建立合同内控审查制度。
5.聚焦文件管理,严守法定程序。2021年,我局制定或起草规范性文件7件,均法制部门审核,严格落实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以及公众意见征求等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确保文件合法。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截至2021年底,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5件。
6.聚焦“行刑衔接”,加强部门合作。主动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等4家单位,建成“1+4”工作模式并重新设立行刑衔接联络室,扩大衔接范围,简化移送程序,统一全市行刑衔接工作模式。首创“法制部门事先协商”的案件咨询机制,建立健全案源互通、联查联办、风险研判、信息共享等制度,明确12项具体的工作安排和涉刑移送工作标准。每月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截至11月底,通报行政处罚案件128起;双向移送案件及线索32个;联合执法办案15起。2021年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铁拳”行动典型案例1个(联合公安跨省查获“极品伟哥”有毒有害食品案,斩断其生产销售链,涉案货值1.5亿);入选省厅级单位联合挂牌督办案件2个。我市“行刑衔接”工作被省食安办列入湖南省食品安全工作深化改革典型创新举措并表扬通报。
(二)凝心聚力,形成法治监管向心合力
1.让执法者用法精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我局执有法律职业资格证8人,从事行政执法工作179人,从事法制审核工作10人,行政执法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二是开展集中培训。全局累计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监管业务知识培训37次。派出业务骨干参加省局及其他部门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44次。邀请相关领导进行了行政执法“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法、依法行政等专题授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培训,打造一支廉洁高效、执法为民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铁军。三是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法律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结合党建工作、法学理论知识讲座等,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局、省局组织的法律知识线上答题赛;参赛率在全省市州排名第一,组织业务骨干参加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届法律知识抢答赛,荣获第二名;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合格率100%。
2.让广大市民知法懂法。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制定《关于“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各类行政执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到神经末梢,做到日常普法全覆盖。一是注重主题普法。在3·15、世界计量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认可日、世界标准日、宪法日以及食品安全周、质量月等开展集中宣传。二是突出重点普法。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的普法,组织药品行业经营者学习了《药品管理法》《价格法》《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组织大型企业、新设企业学习企业年报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中央厨房企业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和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组织保健食品企业学习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食盐企业学习食盐专营法律法规;组织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单位学习《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指南》等。三是多渠道宣传。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介、报刊杂志、宣传画册、宣传栏(屏)等手段,及时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执法动态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等进行发布。
3.让相对人守法崇法。推行说理式执法,处罚文书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处罚的法律依据等予以阐述,以充分详实的说理说法,让当事人尊崇法律,达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服务企业发展,帮助千金药业跨市跨省维权;合法合理对唐人神加强行政指导,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有利于相对人”原则,依法适用减免处罚条款,今年以来,累计依法对10家单位作出免予处罚决定,对29家单位作出减轻处罚决定,依法减免罚款金额200余万元。
(三)服务大局,聚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在全省率先启用“企业开办一站通专窗”,将企业开办6个环节整合为1个环节,申请材料从23份压缩至最多6份,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日办结”。制定了《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株洲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株政办发〔2021〕11号),从市县两级具有审批权限的124个涉企事项中,直接取消审批11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40项,优化审批服务65项。出台《株洲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明确26项重点任务,市直各责任单位对照任务分工,共制定20余个具体监管办法,实现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
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围绕“制造名城,幸福株洲”工作目标,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开展轨道交通装备产业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行动,助推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集群裂变、升级发展。签署《长株潭知识产权资源共建共享合作协议》,修订《株洲市的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株洲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八条措施》。与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上海国际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引进发达地区知识产权要素资源,为株洲企业走出国门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海外纠纷应对、人才交流培养、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等一揽子服务。与阿里巴巴公司签订“红盾云桥”政企协作协议,对淘宝、天猫、1688等网络交易平台实现案件协查,有效打击网络侵权假冒行为,为我市知名品牌保驾护航。牵头举办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研讨会,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国际运营(上海)平台、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紫藤知识产权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为企业授课解惑。
3.市场竞争平等开放。完善了全市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将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充实由原来的23家调整为28家。探索试行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增强公平竞争审查的专业性、独立性与权威性。对上半年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发现的我市有关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3份文件进行了督促整改。建立完善内部审查工作机制,全年累计进行对7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
二、存在的困难及建议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的总体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缺乏高素质的法治专业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高水平执法的工作要求。二是理论学习程度不够。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学习不透,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重视程度不一,以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法治建设与服务发展理念融合不够。在服务发展过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存在不足,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创新与法治结合不够紧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中心,规范行政行为。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完善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统一全系统各种行政行为的要求、程序、文书,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二是以执法人员换证为重点,锻造执法队伍。多方式、多层次组织执法队伍培训,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参加执法证换证考试。特别是要突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新颁行法律的学习宣传。
三是以法制监督为手段,加强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考评,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并梳理、研究基层执法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典型情况,通过统一培训、典型案例、个案指导等方式等有针对性地提出业务指导意见。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其他行政行为把关,确保各项政策、文件合法。在法治工作中强化征求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专业素养作用,发挥其专业指导作用。
四是以八五普法为载体,营造法治氛围。重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全员普法。创新方式,主动组织到园区、行业开展法律培训班,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监管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