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大数据】在临时销售点购买家电,怎么维权?12315就在你身边
发布日期:2021-04-21作者:信息来源:
【案件回顾】
3月22日,常先生来电反映,其父亲在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中路的某酒店前坪一电器临时销售点花2020元购买了一台某牌电器。回家后考虑该临时销售点无任何资质,购买的电器无售后保障,投诉人再次到销售点想退货退款,发现该临时销售点已撤场,随后投诉人与场地租赁方某酒店交涉未果,拨打热线投诉请求维权。
天元区局泰山所接诉后立即派执法人员开展调查,经确认,该临时销售点与某酒店签订租赁合同,随后某酒店积极配合主动提供销售商联系方式,通过执法人员多次与销售方联系沟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诉方全额退款2020元。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近日,株洲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科发布2021年3月份我市
12315投诉举报统计分析报告,一起来看看吧!
【基本数据】
本月全市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收信息4270件,本月信息接收量增幅较大,较上月上升44.65%,较上年同比增长19.41%。其中,咨询2362件,投诉920件,举报988件,分别占总量的55.32%、21.55%和23.13%。投诉举报办结120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7.91万元。信息接收渠道情况详见图表一:

图表一:接收信息渠道来源分布图
本月,商品类投诉541件,服务类投诉379件,分别占投诉量的58.81%和41.19%;商品类举报943件,服务类举报45件,分别占举报量95.45%和4.55%。投诉举报量排名前六位的类型详见图表二和图表三:

图表二:商品、服务类投诉受理量前三名情况

图表三:举报受理量前六名情况
【工作动态】
2021年3·15期间,市局12315投诉举报科全体人员、有关工作部门及县(市)区局投诉举报工作机构坚守岗位,统一安排人员值班备勤,保证了12315热线畅通和投诉举报件的及时有效办理。3月15日当天,12315系统共接收信息570件,其中,咨询406件、投诉124件、举报40件。从受理渠道看,来电来访507件,“3·15”活动现场4件,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59件。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