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04作者:信息来源:

自成立以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推进株洲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目标,把依法行政看作市场监管工作的生命线,大力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切实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高站位,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始终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依法行政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绷紧法治思维之弦,牢牢把握依法履职底线原则,紧紧抓住依法行政工作主线,成立了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切实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担。出台了《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市场监管治理现代化三年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编制工作,将法治建设作为市场监管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略,把确保市场稳定发展、全面落实执法领域依法行政、高效完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等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确保了法治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形成合力。

将法治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新提拔人员和招录人员学法考法制度,考试不过关,坚决不任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同志提供了舞台,营造了学法用法守法良好氛围每年党组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2次以上,对有关重大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加强“七五”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围绕市场法律法规,广泛通过网络、广播、电视、LED显示屏、公告栏、培训班以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多途径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市场监督管理普法覆盖面。今年,我局获全国普法办授予的“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代表市政府迎接了全国“七五”普法现场验收。法治创新案例视频《网监护牌——株洲开创全国网络交易异地监管新模式》入选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七五”普法巡礼视频大赛之十大法治创新案例名单。

二、坚持高要求扎实建设法治机关

(一)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干部教育。建立健全了干部学法制度,结合利用“学习强国”“如法网”“湖南省干部教育学习”“红星云”等各种平台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将平时学法用法评比结果作为年度法治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每年组织领导班子学法至少4次以上,通过集中学习、自学、专家授课等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法》《疫苗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将每周五上午定为支队业务学习日,要求全员参加,定期聘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进行法律法规、文书制作、案例分析、重大案件集中评议讨论等事项进行分析讲解,充分发挥专家、业务骨干作用,带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积极性,不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每年邀请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1-2次,培养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每年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学法、考法及通过率100%。

今年,我局特别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邀请了专家进行专门授课,全局干部人手一册,在全局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为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加强干部管理。每年年初,我局具体负责部门均会制定下发《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工作要点》《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宣传工作要点》及研究制定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等,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法治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强化监督考核。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对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予以公开。教育干部职工尊重法律,依法办事。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局机关纪委和法制部门加强对干部职工日常行为的监督管理,对于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严厉批评教育、督促整改,让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违法违纪必被罚的思想意识,自觉做到依法依规工作生活

(三)树立法律权威,尊重司法裁判。支持、尊重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依法受理和审理案件,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的裁判、决定。2020年,我局行政诉讼 9 件,其中当事人撤回起诉3 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5件,1 件工商注册登记案件因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被法院判决撤销,但是法院判决明确,我局已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尽到审查义务,履行了法定职责,故我局不承担相关责任。对于法院判决,我局均及时履行了相关义务。行政复议已审结9件,终止1件,驳回1件,撤销1件,维持4件,变更2件。行政复议建议件1件,我局及时予以了办理,并反馈了办理情况。

三、坚持高标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规范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权责清单517项,并进行了公示,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管理,实行“三集中,一到位”,全部审批事项全部入驻市民中心。不断压缩审批权限,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以及其他不需要现场核查的许可事项均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办结,严禁对非许可事项进行审批,严禁对许可事项增设准入条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要求,对全局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公示,做到了“清单之外无证明”。

(二)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制定了《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及《关于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开工复产的五条措施》《关于疫情期间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出台了《株洲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株洲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办法》,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积极开展温暖企业行动,举办各类企业培训班20余场次,累计培训企业人员5000多人次。建立健全了乱收费举报投资机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企业减免费用300多万元,并组织对全市事业型收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依法收费。

(三)依法行政决策。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制》《局党组会议规则》《局行政办公会议规则》等制度,严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集体作出的各项重大事项决策负由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班子成员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决策负责,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对科(室)的决策负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对重大执法行政决定严格落实法制审核把关制度,全部行政处罚决定均需经法制审核。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大力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对涉及企业的重大行政决策,通过举行听证会、座谈会、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群众参与度,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做到了公开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特别聘请了两名专业法律顾问对全局法治工作进行专业指导,现已连续聘请2年。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以及重大合同等,均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征求法律顾问意见。

四、坚持高质量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全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8 件,提出修改建议22条,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三统一”,不予通过合法性审查文件1件。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行和上位法、上级文件的制修订,我局组织专人对有效期内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19件,并将清理结果报告了司法局。

五、坚持高起点稳妥改革执法工作

(一)全力推进市场监督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我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2019年1月份正式启动,经学习先进经验、对接省市编办、反复多次调研、上下各方协调,2020年7月29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式成立,是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市本级(含市直和四个中心城区)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这标志着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顺利完成,系统整合、职能融合的聚合效应逐步显现。

(二)全面落实三项制度2019年,湖南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接到文件通知即迅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成立以单位行政首长任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组建专班,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到人;纳入考核,以督促推;拨出经费,保障落实。之后又在全局会议上进行解读和宣传,让人人尽知。按照省、市两级对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部门实际于11月底出台并印发了《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等文件,稳步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制定了行政权力清单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各种行政行为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开。及时完成了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

(三)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为确保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力有序开展,严格落实执法资格管理及执法证发放相关规定。今年4月以来,对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在编在岗且通过全省行政执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管理原则,对原来持有执法证人员由于此次机构改革等原因已经不在执法岗位的执法证件件进行清理,认真组织新进执法人员参加10月中旬的全省执法资格考试(经过资格审查,今年报名参考9人)。坚决落实持证上岗原则,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经过上述有效措施,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办案类型及办案质量也取得长足进步。截至11月底,今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12起,其中已结案105起(包含移送公安3起),罚没金额达218万元。2020年9月我局在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计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200余卷。

(四)全方位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建设。我局于2017年配合市公安、检察和法院建立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统计报送,实现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按照省、市行政审批要求,畅通“互联网+”一体化平台(包含“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组织人员对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反复多次清理,继续压缩各级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精简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按照省市两级对“互联网+监管”工作的要求,召集各相关科室对任务清单进行认领和填报,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另外,结合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域平台来加强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平台的规范运行,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将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推向公开、透明、公正、便捷,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今年4月起,全面启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共组织8次工作部署调度会、2次业务培训,全局17条业务线共开展23项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市场主体4425户。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共开展9项部门联合抽查,8个部门参与,着力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实现常态化。9月份,我局和人社局联合开展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被人社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通报表扬,入选2020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名单。

(五)科学划分行政事权。我局制定了《株洲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事权划分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界定了市局和各县市区局的事权,做到了权责清晰、权责对等,原则上对同一主体同一事项不得重复监管,减少对企业的检查,优化了营商环境。

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新形势下法治思维创新力不足。主要表现为教育培训形式单一、对外交流学习偏少、主动创新意识不强。二是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是服务工作,任务重,事情多,因此一些同志在工作繁重的情况下,难免会对法治建设工作有所忽略。三是队伍建设及人员素质亟待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执法普法队伍的素质、能力和结构与改革发展的保障需求还不完全适应,与新时期下的市场监督管理实现还有较大差距。

这些具体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发力:一要继续深化法治教育培训,丰富内容、载体和形式,注重学法用法能力培养,提高法治思维创新力;二要不断加大法治工作权重。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预期目标和依法行政建设要求和统一部署,不断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意识,力求业务和法治工作齐头并进;三要紧紧围绕市场监督管理中心工作,注重培育新时代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法治队伍人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普法执法队伍,为株洲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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