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03作者:信息来源: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株洲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0年9月3日—9月9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罗彦,联系电话:0731-28687799。
三、提交意见的途径和方式
公众可将意见、建议通过邮寄(株洲市黄河北路788号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编412300)或者电子邮件(zzgszcfj2018@126.com)的形式反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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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株洲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3日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