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市场监管局曝光第五批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0-02-10作者:信息来源: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株洲市市场监管系统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涉嫌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但仍有个别商家抱有侥幸心理顶风作案,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惩不贷。前期,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外发布4期共12起典型案例信息,现发布第5期典型案例。

 

案例一

1月28日,茶陵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称该县火田竹海堂大药房销售的口罩价格有问题,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进行检查。经查,该大药房涉嫌对销售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未明码标价,该口罩产品无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等标签信息,属无标识的“三无”产品。同时,店内所销售的感冒止咳颗粒、六味地黄胶囊等药品在商品货架上和外包装盒上都未明码标价。茶陵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三无”口罩,并对当事人销售三无口罩、未明码标价产品的行为作出罚款处罚。

 

案例二

1月30日,茶陵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茶陵县舲舫竹海堂大药房销售的瑞泰奇牌84消毒液未明码标价。经查,该大药房不仅涉嫌未明码标价,同时还涉嫌销售"三无"一次性口罩。目前,茶陵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三

2月3日,茶陵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县久发文化城销售部销售的口罩价格有问题,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进行检查。经查,该店涉嫌未明码标注"健康美"卫生口鼻罩、"酷而美"防尘口罩价格,同时还涉嫌销售"三无"一次性口罩。目前,茶陵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四

2月3日,炎陵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县霞阳镇湘赣边贸市场一楼的炎陵县何生特价批发超市销售的口罩涉嫌未明码标价。目前炎陵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五

2月4日,天元区市场监管局栗雨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群众投诉,称天元区珠江南路1号湘水湾小区天禧会所内的晋湘超市存在高价销售口罩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进行检查。经查,该超市将25元/个购进的3M9001KN90口罩,在店中以35元/个的价格对外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一十四条第三项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至调查时已销售196个,非法获利1960元。天元区市场监管局当即对当事人哄抬物价行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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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