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株洲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6作者:信息来源:
为有效推进《株洲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21-2025年)》研究和编制工作,增强编制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提升规划质量,我局草拟了《株洲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株洲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您可在2021年11月24日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联系地址: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11室(天元区黄河北路788号)
联系人:易楚薇
联系电话:28689510
电子邮箱:270489634@qq.com
附件:株洲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6日
株洲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
(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目 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湖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和株洲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市委“制造名城、幸福株洲”工作目标,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聚焦、裂变、创新、升级、品牌”发力,牢牢把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和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改革,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保障。
1、总体目标。到2025年,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明显增强,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中部地区前列,基本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
——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更优。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机制更加优化,管理机构职能、权责、监管更加协同顺畅;部门分工配合更加密切;政府与市场、国内与国际、数量与质量、需求与供给的协同联动更加紧密。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更高。知识产权结构和布局全面优化,高质量产出一批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优良植物新品种、优质地理标志和传统知识。增量提质,在轨道交通装备、中小航空发动机、硬质合金等优势产业形成一批“卡脖子”技术的知识产权创造与储备。基本消除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更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设计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和重点工程成效显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和社会共治力度不断增强,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能力明显提升,初步形成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更好。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工作体系健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进一步顺畅。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和产业数量明显增加,知识产权成为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推动力,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明显增强。
——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更佳。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量质并举,基本建成省、市、县公共服务网络。园区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取得成效。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和利用更加充分。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第三方服务质量更优。
——知识产权人才配置更全。多元化、多层次人才培养机制灵活有效,形成一支规模大、结构优、素质高的知识产权总监、法务人才、工程师等专业人才队伍,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国际化高端人才的培养引进取得重要突破。
2、具体目标(预期性):
类别 | 序号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创造 | 1 |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6 | 8 |
2 | 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件) | 103 | 120 | |
3 | 拥有注册商标数量 | |||
4 | 累计马德里商标注册数量 | 43 | 48 | |
5 | 地理标志数量 | 17 | 20 | |
保护 | 6 |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分) | 81 | 85 |
7 | 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 | 85%以上 | ||
8 | 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 | 100% | ||
运用 | 9 | 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CDP的比重(%) | 15% | |
10 | 版权产业增加值占占CDP的比重 | 7.5% |
(一)贯彻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执行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株洲实际制定符合我市现状的地方法规;加强对数据算法、人工智能、互联网、基因技术等新技术新领域新业态的保护,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操作规程,健全知识产权相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引导国有知识产权权利人改革职务发明的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
(二)完善知识产权强市政策。制定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意见,修订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措施。研究知识产权强县、强企、强园建设的政策措施,扩大试点示范工作影响力,形成具有“株洲特色”的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完善与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相适应的引导政策,将政策导向重点落在强化保护、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和海外维权上,促进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科技、投融资、贸易、人才等政策的深度融合。
(三)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省市深度合作机制,争取国省更多支持,争取省保护中心的专利预审服务株洲优势产业。建立市级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知识产权部门与市直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政策评估机制。加强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建设,推动设立知识产权监管专兼职人员。加大知识产权管理职能的整合力度,构建机构内部融合工作机制。支持市场主体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四)塑造知识产权文化理念。组织全市知识产权宣传周、商标品牌节、网络版权保护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企事业单位参加国家级论坛或节会,全年性投放户外公益广告。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传播,拓展社交媒体、短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渠道,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增加媒体宣传的广度、深度和频次,多角度宣传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倡导创新文化,弘扬诚信理念和契约精神,厚植公平竞争的文化氛围,培养公民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习惯。
(五)完善高质量创造机制。以市场和需求为导向,以质量和价值为标准,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取消专利申请资金政策,加大对中国专利奖、湖南专利奖的奖励;完善高价值专利认定与评估制度,出台激励高价值创造的政策措施,将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作为职称晋升、绩效评估、岗位聘任、项目结题、人才评价等政策的重要指标。深化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和规划,引导市场主体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推行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信用监管,严厉打击专利非正常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六)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调查机制,开展专利产业增加值核算统计与发布,探索制定专利密集型产业目录和发展规划。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行动,帮助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遴选培育一批专利数量密集、价值高、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创新型企业,以产业链为抓手助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拥有核心技术竞争优势的轨道交通、航空动力、硬质合金产业集群。大力推动专利导航分析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中的应用。运用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七)培育商标知名品牌。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发展传承好传统品牌和老字号,引导、支持出口企业运用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品牌国际化。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度作用,打造炎陵黄桃、白关丝瓜、湘赣红等特色鲜明、市场信誉好的产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加强马德里商标等国际注册指导,增加国际注册商标拥有量。挖掘株洲地理标志资源,加快地理标志发展,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
(八)培育精品版权。加强对企业作品登记的指导服务。探索建立对优秀版权作品创作、登记补助或奖励制度,加大优秀版权作品创作扶持力度,提升数字出版、计算机软件、动漫游戏、网络传媒、影视广播、文化娱乐、表演艺术、广告设计、工艺美术等创意作品的产出质量,在出版、影视、文化创意等领域打造一批精品版权。鼓励开展校企合作,支持高校师生承担版权开发项目,完善高校师生版权成果价值实现机制,激发师生版权创造力。
(九)培育优良新品种。积极扶持植物新品种培育,推动育种创新成果转化为植物新品种权。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为纽带,加强种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协作创新,探索建立品种权转让交易机制,提高农产品知识产权附加值。增加农业科技评价中知识产权指标权重。
(十)加强司法保护。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综合运用行为保全、惩罚性赔偿、强制措施、失信人黑名单、刑事制裁等措施,对严重、恶意侵害知识产权和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加强知识产权法官的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选拔,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工作制度,配套制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加强量刑建议指导和抗诉指导。
(十一)加强行政保护。持续开展知识产权“铁拳”“剑网”“昆仑”“龙腾”“蓝天”等执法专项行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适用顶格处罚。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作用,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健全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统一协调、跨区域协作、案件分流和程序分类、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等机制。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依法依规确定知识产权领域失信人“黑名单”,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株洲”平台公示,净化消费市场。
(十二)推进司法与执法衔接。建立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联席会议、重大案件查办和信息互通共享3项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相一致。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功能,推进通报咨询、案件移送、案件会商、立案监督等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知识产权案件的查办衔接,建立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加大涉罪案件移送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领域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强化检察机关监督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健全知识产权执法活动中的监督问责,推动解决知识产权案件执行难问题。
(十三)健全协同保护体系。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鉴定和维权援助体系,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多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机构建设,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鼓励当事人通过仲裁、调解等非诉方式快速、高效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机制建设,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惩戒。编制知识产权维权指引,加大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纠纷应对培训力度,指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范,鼓励、指导企业通过专利预警分析,加强企业专利保护,规避企业风险。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充实和完善知识产权专家智库,为权利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智力援助。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志愿服务制度。
(十四)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水平,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大力培育有专业化市场化背景、有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实力的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培育知识产权运营专业化人才队伍,出台有关运营机构和行业的管理规则,加强对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
强化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合力保护、共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强化知识产权申请、运营权责,加大知识产权转化力度。引导高校院所、企业联合共建专利技术产业化基地。推动高校知识产权中心建设,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引导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的实施、转让、许可、投资、质押等方式收获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和信托业务,支持以知识产权出资入股,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形成激励与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机制。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健全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鼓励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和保险,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创新。加强专利价值分析与应用效果评价工作,加快专利价值分析标准化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质押的动态管理。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构建政府、金融、投资、企业、担保机构及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分担机制。
(十五)打造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推动企业将知识产权战略纳入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规则运用能力。引导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信息利用、利益分配与奖励等工作规范与制度。引导行业、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导航决策机制,建立企业关键技术、相关产品的专利文献和商标信息库、知识产权管理数据库、主要竞争对手产品、专利(技术)、商标、市场等方面的信息数据库,把握产业发展态势,进行高价值专利布局和预警分析,将技术优势转变成产权优势与竞争优势。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制度,建立企业间横向交流、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平台,打通顺畅的知识产权交流渠道。提升企业核心领导层知识产权意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能力。
聚焦重点产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链,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引导头部企业开展重点产品,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风险预警、市场调研工作,鼓励企业提升专利情报运用。引导企业抢抓“一带一路”倡议机遇,支持企业主动介入国际分工,在境外申请注册商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开展专利标准融合创新试点建设等,培育世界一流企业。推动我市优势及重点产业建立专利战略联盟。
(十六)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实效。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产业化,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知识产权项目落地实施,推动高附加值的知识产权产品、技术和服务的出口。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运用,通过专利技术强农、商标品牌富农、地理标志兴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健全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地理标志产业融合发展。
(十七)加强公共服务供给。积极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多渠道获取各类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实现与经济、科技、金融、法律等信息的共享融合,实现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一站式”服务。加强公共服务平台载体建设,在工业园区建设湖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在市民中心建设维权援助中心和商标注册受理窗口,在现有市级公证机构、仲裁机构设立服务窗口,加强专业便捷的知识产权公共咨询服务,健全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明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和范围,制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率,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推进“长株潭”三市知识产权共享合作,搭建高校知识产权转化机构,推动三市高校知识产权成果跨区域落地转化。
(十八)优化信息资源供给。依托湖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利用,开展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和利用能力培训,建立企业专题数据库。完善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鼓励支持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计划等重点产业或项目,提供高端知识产权预警分析等信息服务。探索建立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信息共享机制。鼓励信息服务机构创新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产品,推进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标准化建设。促进株洲与其它先进地区的高水平合作,吸引专业化运营机构服务株洲优质企业走向全球,导入国际平台的优势能力、资源要素服务于株洲地方重点产业。
(十九)强化海外维权供给。定期与国内外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对接交流,每年通报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及时回应国内外权利人的关切。建立涉外案件清单库,进行跟踪监测和研究,适时发布风险预警报告。制定维权指引,指导优势产业和外贸企业有效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在我市举办的轨道交通、通用航空、陶瓷、服饰等国际性展会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对“走出去”有影响的涉外案件或者侵权预警项目,给予专项补助。
(二十)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扶持1—2家集专利申请、诉讼维权、信息服务等综合业务为一体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鼓励知识产权代理、法律服务向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支持服务机构开展特色化的知识产权预警分析、质押融资等业务,拓展知识产权融资、保险、评估等增值服务。引导和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完善服务机构布局,探索建设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区,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建立完善服务质量标准和职业胜任评价机制,鼓励行业组织发挥自律作用,加强对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和行业自律。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
(二十一)营造人才发展环境。鼓励企事业单位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和薪酬制度,保障人才待遇和利益需求;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流动配置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定工作,将相关专业人才纳入职称评定范围。为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创造条件。建立知识产权优秀人才信息库、专家库,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动态管理,推动知识产权人才优化配置。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支持高校加强学科建设,开设知识产权实务课程。聚焦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培育知识产权法律研究、执法、运营、信息分析、策略咨询、金融等领域的高水平专家队伍,夯实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选拔培训一批知识产权创业导师,加强青年创业指导。加强与我市及省内高校知识产权相关学科建设与学术交流,重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充实知识产权基础人才。
(二十二)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培训。构建政府部门、高校和社会培训相结合的多元教育培训组织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举办5期企业决策者(经理人)知识产权培训班、企业管理骨干和研发人员业务技能提升培训班。支持专家团队、服务机构、工业园区举办网上培训;鼓励司法执法人员、专家团队开展“以案说法”等研讨活动。加大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以及技术调查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的使用和培养力度,选派优秀骨干到高等院校、发达地区或境外培训学习。做好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培养和培训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支持湖南工业大学及省内高校开设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支持开展知识产权方向的研究生科研选题与科学研究。推进政产学研用合作,优化知识产权专业培训。
(二十三)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开发一批知识产权精品课程,加强党校和行政学院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培训教育。持续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助推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性普及教育。推动知识产权进社区市民学校,增强全民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鼓励知识产权专家、志愿者进校园,促进知识产权教育与学校创新实践活动相融合。实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程,普及青少年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决策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发挥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召集人的作用,健全相互支持、密切协作、运转顺畅的“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研究出台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
(二十五)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完善市、县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纳入预算管理,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综合运用财税、投融资等相关政策,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工作,突出重点,优化结构,保障行动计划的落实。
(二十六)严格考核评估。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年度监测和定期评估总结,对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纳入相关工作评价,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营商环境评价和社会满意度评价体系,在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中,注重考核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成效。对知识产权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约谈、限期整改、追责问责。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员